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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案,認定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主祕王起梆利用公司資源,另設「
隱形金控」鑒機公司,藉核貸潤泰集團收受服務費2.25億洗錢到海外,獲悉美方金檢疏失
後,未向董事會報告,還提前出清持股,涉內線交易,昨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洗錢等
罪起訴蔡、王,各求刑12年、10年;聲請沒收2人不法所得共2億2692萬元。
覓保無著落淚羈押
檢方痛批蔡友才在最大公股民營銀行擔任董事長多年,年薪高達913萬多元,竟利用兆豐
金資源及董事長職權,將兆豐金納供私人利益,其犯行不但坐重挫兆豐銀國際形象,更損
及國家財政及股東權益,求刑12年。
全案昨移審台北地院,法官漏夜開庭,蔡講了逾2小時辯解,哽咽求交保,強調沒內線交
易,也未涉及洗錢,都是外界「妖魔化」。還說都是銀行與檢方,斷章取義以「文字獄」
方式對他做不實指控,他餘生將為自己的清白奮戰。法官最後裁定蔡友才以5000萬元現金
、外加2億元書面保交保,每周須報到3次,王起梆則以1000萬元交保。
未料,蔡友才說,一時間難以籌足保金,當庭落淚,只能回看守所。
綠營執政另謀退路
而同案起訴的兆豐銀紐約分行協理黃士明涉內線交易,求刑4年,沒收不法所得20萬6360
元;鑒機前董事長謝泓源涉偽造文書,獲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30萬。
北檢已針對蔡友才、王起梆、黃士明3人名下位於台北市、新北市7筆不動產、現金4000多
萬及價值2000多萬的股票,合計上億元資產,向法院聲請查扣獲准。
至於各界矚目的兆豐銀紐約分行洗錢疑案,北檢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巴拿馬、美國
進行司法互助,另案偵辦中。
起訴書指出,蔡友才因見綠營執政,自認受財政部指派擔任兆豐金法人董事的可能性低,
另謀退路,利用兆豐資源,另設隱形金控鑒機公司。蔡去年3月以人頭成立海外公司NZ,
指示王起梆草擬基金招募計畫,自去年10月向客戶尹衍樑、林陳海、鄭欽天等人招攬基金
,再由NZ公司僑外資名義成立鑒機,其中尹、林同意投資鑒機各100億。
今年2月,蔡利用兆豐銀核貸潤泰集團75億,將其中65.7億以認購特別股方式流入鑒機,
蔡、王並收受行政服務費2.25億,自5月至8月將1.8億匯往2人海外之TPP公司,轉匯蔡另5
家海外公司洗錢。
隱瞞分行金檢缺失
蔡還蒐集兆豐銀投資、經營評估等報告,上傳至雲端硬碟,指示鑒機員工下載至其個人平
板電腦,蔡因無心經營,明知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金檢報告認
定有缺失,卻不開董事會或向董事報告,故意隱瞞,致兆豐遭重罰57億。
蔡因知悉金檢疏失,自4月26日至6月24日賣出兆豐股票321張;王自8月8日至12日賣股335
張;黃士明則自6月13日至7月26日賣股77張,分別避捐56萬多元、136萬多元、20萬多元
。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國庫通私人,一個官派董事的權限和能力原來有這麼大,挺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