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神父控台塑集團污染到越南 民不聊生

作者: Snoopy (史努比)   2016-12-08 17:44:29
1.原文連結(超過一行或過長必須縮網址):https://goo.gl/P1zVTp
2.原文內容:神父控台塑集團污染到越南 民不聊生
2016年12月06日14:32 蘋果日報
( 新增台塑的回應 )
台塑越南鋼鐵廠今年4月在當地造成嚴重污染至今已逾半年,立委陳曼麗與環團今召開記
者會痛批台塑集團至今未有任何具體作為,越南阮神父從越南來台向立院與台灣政府陳情
,要求台塑公開污染資訊,提出具體改善與賠償計畫,未改善與賠償前應解決當地人民失
業問題,並公布可確保污染物妥善處理的技術與計畫。環團則要求政府盡速修法,採取有
約束力的法規,「不要只是舉辦無意義的公聽會卻完全無建樹。」
越南阮神父表示,台塑污染事件影響我們當地的物質與精神生活,若有人到你的國家污染
造成民眾損失,從海裡抓的魚都是有毒的,民眾也無法捕魚而失業,家庭因經濟差,孩子
無法上學,他代表受害人民向台灣政府與立院陳情,雖然大家聽說台塑集團願賠償5億,
但這筆錢到現在越南人民沒看到,台塑集團有責任讓受害人民做健檢,若台塑無法確保公
開透明污染狀況並徹底改善的話,就應要求台塑停廠。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表示,明年1月中旬台灣將舉辦第2次兩公約國際審查,民間組織已
將台塑鋼鐵廠污染事件納人影子報告中,要求政府盡速研擬修法,採取有約束力的法規,
對台資在海內外的企業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與管制,「不要只是開一些無意義的公聽會
,政府卻完全沒有建樹。」
立委陳曼麗、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彭保羅等表示,
到國外設廠的企業,當地政府與該企業的母國都應負起監督責任,要求台灣政府做出制度
補救措施,包括立院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要求主管機關加強企業在外國投資的
環境與社會影響評估,有潛在重大危害的投資案不應通過審查甚至應廢止,要求財政部金
管會推動八大公股銀行,盡速簽署赤道原則,落實融資項目的環境與社會影響評估;修正
《民事訴訟法》第2條,讓外國人可在台針對國外的台資企業提起民事訴訟。
《蘋果》去電台塑集團旗下越鋼發言人張復寧,辦公室秘書透露他正在回越南的班機上,
暫時無法對外回應。不過,先前有台塑高層指出,有關越鋼的調查報告、賠償金用途,皆
為越南政府所有,迄今沒有對外公布,而集團方面沒有收到。(許麗珍、侯良儒/台北報
導)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越南人民說沒拿到賠償金,所以台塑要善盡企業責任,
妥善照顧受苦受難的越南百姓,受損的健康與難以為繼
的生計。但若照顧越南人民、有了良好企業形象之後,
對於台塑的股價也是一大利多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8Y4iJMIIJY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6-12-08 18:23:00
邪惡企業-始祖-王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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