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路發達之後很多產業出現媒合交易平台,甚至有些規模
大的也成為上市公司,而訴求不外乎自動比價與更友善的介面
,但面臨的問題就是權利義務的灰色地帶。
申明:未持有本討論案的帳戶於相關利益,只就結構討論無推
薦意圖。
權利義務
回到本案,這由官方資料看來是無法獲知與上手到底是怎樣的
權利義務結構,只強調清算為IB,客戶資產監管機構列舉Citi
等美資銀行,但這並未能在官方資料看到第三方的資料,若有
細部資料的前輩請協助提供。
Customer asset isolation custody
Tiger Brokers’ customer assets are in custody with clearing organizations,
such as Citibank. This is a secured practice heavily regulated and supervised
by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Upon delivery, funds can
only flow to an account under the same name.
Strict supervision and protection by U.S. regulatory authorities
Tiger Brokers’ customer assets are simultaneously supervised and protected
by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the U.S.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FINRA) and the U.S. 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 (SIPC).
另現在以推廣期減免的費用如即時資訊費每月 $10,這能夠持續
多久?是否會在之後訂下帳管費用?
清算架構
因為未持有帳戶並不能知道實際上的交易情形,而官方也未正面
說明是否全部為透過IB實際執行,或是有部分為證券方或客戶交
易間對賭;另持有的權益是發行公司的股份或是其他合約商品,
如期貨或憑證等,是否有實際交易的的前輩能夠實際辨別這些細
部資訊?
若都持有IB帳戶,這帳戶是否可以獨立使用或是有所受限,並不
具有完整功能?
資訊揭露
本案並沒有揭露財務資訊與相關基本資料,可以和他的上手的網
頁比較一下就清楚差異部分,又和他的經營模式相比,可能和一
般人熟悉的券商不一樣而偏向仲介商,但是否這樣就能迴避資訊
揭露,要看投資人自己的標準了。
監管與保障
傳統金融業在各地區國家大都為特許行業需付出義務,而監管機
關除了監理,也能藉此保護投資人,因此未受我國監理的平台先
不論是否違法,先要有體認這要自立自強若有糾紛要有自行溝通
的能力,而不要把在台灣的習慣直接套用在這些平台,先想想自
己能夠否承受與處裡最糟的情形。資訊分享是很好的互動,但更
重要的是自己是否獨立去了解去評估,若只人云亦云不就和跟牌
一樣,怎胡怎放槍的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