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超過一行或過長必須縮網址):
https://goo.gl/Zjn6Md
2.原文內容:
財政部今 (10) 日召開首場「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
,學者大多認為當前稅改需解決股利所得稅負重等 3 大問題,而採行分級分離課稅方案
獲較多認同。賦稅署長李慶華則強調,目前對稅制調整方向沒有定見,相關意見都會納入
參考評估。
目前稅改有 3 大爭議包括:「一、股利所得稅負重,且有重複課稅問題;二、內外資稅
率待遇不同;三、綜所稅與營所稅兩者稅率差距過大」,建議廢止兩稅合一設算扣抵法,
並考慮股利所得「分級分離課稅」、「部分免稅」兩者擇一或雙軌並行,其中,分級分離
課稅較獲認同。
為提振股市量能,健全台灣股利稅制,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進行研究,作為修法參考
,期中報告出爐,初步提出內資(個人居住者股東)股利所得採單一稅率分離課稅、分開
計稅合併申報(另為股利所得單獨設計稅率級距,即分級分離課稅)或部分股利免稅合併
計稅申報(適用現行累進稅率級距)等檢討方向。
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會中報告時指出,目前台灣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 3 大爭議點,
首先是股利所得稅負較重,而且有重複課稅問題。第二則是內、外資股利及盈餘租稅待遇
不同,外資稅率 20%,內資個人股東累進稅率 5% 至 45%,易衍生「假外資」爭議。第三
、兩稅稅率差距過大,綜所稅率 5% 至 45%,營利事業所得稅 17%,容易形成「兩個所得
稅」的一國兩制情形。
對於股利所得課稅方式與內外資處理,中華財政學會提出 4 大建議,包括:廢止兩稅合
一設算扣抵,稅負不該在股東或公司單一階段課,而是經由公司與個人兩階段同時課稅,
以平衡稅負,解決爭議,而分離課稅法與股利所得部分免稅法為可行方向。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建議,採用「所得分離、稅率分級課稅」的方式課稅,但
若稅率低於 20% 的股民適用稅率再往下調,做法簡單,也不用再爭執重複課稅的問題。
券商公會代表賀鳴珩就指出, 樂意看到分級、分離課稅 20% 的做法,只是美國總統川普
都已開始思考降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願將綜所稅降到 40%、營所稅升到 20% 做為交換條
件,因此,建議政府找財源可思考將目前 5% 營業稅調高至 7%。
不過,政大財稅系名譽教授、前立委曾巨威卻反對分離課稅,他認為,目前「綜合所得稅
」中已有多項所得來源被切割出去分離課稅,目前台灣的資本利得部分課稅不夠完整,一
旦分離,稅基將更支離破碎。
雖然與會學者意見仍有不同,但與會代表大多認為檢討股利所得稅負是否過重及內外資稅
負不衡平等問題可做為本次稅制改革方向。
賦稅署指出,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改革涉及所得稅法修正,為稅制重大變革,該
署將參酌各界意見及研究團隊建議,從經濟效率、租稅公平、稅政簡化、財政健全4大面
向審慎評估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2 月 14 日也將再舉辦一場座談會,4 月 15 日委外研
究將會說明學者建議政策走向,最後於 5 月提出符合政府施政需要及社會各界期待之改
革方案。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害怕最後會跟二代健保一樣,變成四不像。
租稅公平,我要的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