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超過一行或過長必須縮網址):
http://www.sfipc.org.tw/MainWeb/Article.aspx?L=1&SNO=nXdjMApLzpSF0H42yrQ2Qg==
https://goo.gl/PkZwsC
2.原文內容:
本中心即日起受理樂陞公司證券詐欺案(不法行為人涉及編製、公告公司不實財報及公開
說明書、操縱股價、從事內線交易等證券詐欺不法行為)投資人求償登記
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樂陞公司,股票代號:3662)負責人許金龍等人涉嫌編製公
告不實之樂陞公司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並操縱樂陞公司股票價格及從事內線交易等證
券詐欺不法行為,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台北
地檢署)提起公訴。本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檢察官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
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
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06年3月31日前寄回投保中心(以郵戳為憑),
以便統一辦理,詳情請查詢投保中心網站(http://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問
,請電(02)2712-8899洽詢。
依台北地檢署刑事起訴書所載,被告許金龍等人涉嫌編製並公告不實之樂陞公司財務報告
及公開說明書,並操縱樂陞公司股價及從事樂陞公司股票內線交易,影響證券交易之公平
性及從事證券買賣交易人之權益。
※受理條件:
(一)普通股買受人
於103年11月14日起(含)至105年8月30日(含)止於市場買入樂陞公司普通股,經扣除
於前開期間內賣出樂陞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之善意買受人。
(二)普通股持有人
於98年5月20日(含)起至103年11月13日(含)止於市場買入樂陞公司普通股,且前開買
入股票持有至105年8月30日(含)止未予賣出之善意持有人。
(三)樂陞六可轉債買受人
於105年3月2日起(含)至105年8月30日(含)止於市場買入樂陞六可轉債,經扣除於前
開期間內賣出樂陞六可轉債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之善意買受人。
(四)樂陞六可轉債認購人
於105年間樂陞六可轉債承銷期間,參與初級市場認購並完成繳款,且前開認購可轉債持
有至105年8月30日(含)止未予賣出之善意認購人。
(五)內線交易期日從事相反買賣之善意投資人
於105年5月16日(含)起至105年5月31日(含)間等12個特定交易日(其中一日即可)於
市場賣出樂陞公司普通股之善意投資人。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關的他不要不要的,才會吐錢換減刑責,
但是如果求償金額太高,把錢吐光還要關,
會不會就追不到錢了 !
應賣人求償的順序會優先嗎? 許胖子到底還有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