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goo.gl/FlgKO8
2.原文內容:
年興紡織:澄清媒體報導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17
2.公司名稱:年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聯合新聞網、工商時報B1版
6.報導內容:
一、聯合新聞網2017-03-17 01:46即時報導:大陸天虹紡織宣佈收購台灣年興紡織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與天虹紡織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買賣協議書,年興
主要係處份柬埔寨產區牛仔成衣廠、洗水廠,越南產區部分牛仔成衣廠及尼加拉瓜
產區染整廠,並非報導內容收購年興股權特予澄清。2016年處份標的營收佔本公司
該年度合併營收比率約35%,2016年處份標的稅前損失143,527仟元佔本公司該年度
稅前純益916,672仟元為(-15.66%)。
二、工商時報B1版:年興減資5成+配發現金股利1元。本公司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董事會決
議發放現金股利為每股1.5元而非報導內容1元,特予以澄清。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所以是配現金1.5元 而不是1元
現在上車來得及嗎?應該也買不到了...
恭喜賺錢的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