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tfg2005 (罐頭)》之銘言:
: 2.家母因個人因素在台灣已被除戶,且20年內不得入境台灣
: 這塊在繼承時會不會有什麼困難?
原則上,繼承是看血緣與配偶,加上活著,跟國籍沒關係。
因為詳情不知,但看你前後文說,20年不得入境,
那表示沒有被裁定死亡宣告,就可以繼承。
普通人遇到時,有些事情都是可以自己跑。
你就估算你每秒是否多少千上下以及中文閱讀能力,然後考慮要不要找代書。
台灣民間長年還真的什麼都找代書,埃...
你的情況:除戶+20年不能入境跟普通人遇到情況不一樣,還真的敢找代書嗎?
※ 引述《roomformyown ( 壞蛋)》之銘言:
: 4. 您母親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不能入境,
: 但只要入境就可以去復籍。
: 如果在國外,去中華民國駐外代表處做個 POA (POWER OF ATTORNEY)
: 格式自己上網找,就是因為在國外,要找個人幫忙做意思表示的意思,
: 也就是 被認證 委託別人處理事務 的意思。很貴,一個正本就很貴。
: 最下面那欄的委託期間,建議寫久一點,以免一時三刻處理不完。
: 至於POA的內容,建議您找個信的過的律師寫吧!
到駐外使館作文件(含委託書)的公認或認證,相關的格式、辦法說明與電話,
在外交部網頁都找得到。
老媽寫委託書時,若信任你的話,那就直接寫概括委託或全權委託任何事項。
除戶+20年內不能入境,我就聯想到之前幫朋友們處理過三種情況。
關鍵在於,後續有沒有去申請死亡宣告。
有跟沒有,中間灰色地帶可以操作差很多。
有事,真的請專業的來。
除戶+不能入境的情況,跟普通人會遇到情況不太一樣。
: 5. 有空記得要給爸爸上香去。
真的,這篇最經典的也重要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