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2610081
2.原文內容:
經濟日報 記者李至和╱即時報導
必翔(1729)旗下必翔電能董事長伍必翔遭罰24萬元,主要是因今年3月25日必翔電能董
事會通過為母公司新增背書保證6億元,伍必翔在會議上並未依法迴避、並說明利害關係
,以違反證交法遭罰。
必翔電能在3月25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對母公司必翔實業提供背書保證新臺幣6億元,伍必翔
未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且討論及表決時未予迴避,並代理其他董事行
使表決權,且該次董事會議事錄未敘明涉及利害關係之董事姓名、利害關係重要內容說明
、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等,核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6條第1
項及第17條第1項第7款規定。
依
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
第179條第1項規定
必翔電能因違規行為,處董事長罰鍰24萬元。
3.心得/評論:
這槓桿不會太大嗎?24萬:6億
為什麼媒體到最後興航,樂陞,必翔都沒什麼在追了,小事情嗎?
金管會
上市櫃公司多是沒錯但是品質是否慎選,我所知道的地雷就蠻多家了,你們金管會不知道
還是放任?
鬼島台灣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