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m.cnyes.com/news/id/3884898
2.原文內容: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0,610,35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8/07~106/10/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1.00~10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此情形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買回本公司部份股份案,謹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部分股份,內
容
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60,610,351 元整。
4.預計買回之期間:民國一○六年八月七日起至民國一○六年十月六日止。
5.預計買回之數量:預計買回1,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 61.00 元至 100.00 元整,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
間價格下限 61.00 元,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此情形。
10.申報買回但尚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二、本公司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2.08 %,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
況
及資本之維持。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
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及「會計師或證券承銷
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附件二】及【附件三】。
四、謹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六年八月四日之一○六年第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一,
○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點零八,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
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九點四四,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
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
此聲明。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宇公司或該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於民國
106年8月4日經該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其股份,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
市
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相關規定,預計於民國106年8月7日至106年10月6日間
執
行股份之買回,預定買回之數量上限為1,000仟股,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1.
00
元至100.00元,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經本券商評估竣事,與本
券
商核算之結果尚無不符。
該公司本次依其訂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公司股份,其現金流出上限為60,610仟元,佔
其
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扣除流動負債)比例約25.66%,對該公司現金流量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
另本次買回股份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償債比率、獲利能力及每股淨值等,亦無重大不利
之
影響。
綜上所述,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其區間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且適法
,
經評估對該公司財務狀況與股東權益之影響有限。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3.心得/評論:
奠老師真的可以解套了
偏離基本面太多
再來一波你們說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