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901004253-260410
2.原文內容:
財政部今(1日)公布股利所得稅改方案,綜所稅稅率從45%降到40%、薪資扣除額從現行
12.8萬調升至18萬、標準扣除額從現行9萬元提升至11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從現
行12.8萬元調整至18萬。標準扣除額提高,估計約有逾500萬申報戶受惠。
至於營所稅稅率,則從現行17%,調升至20%,但在保留盈餘稅的部分,則從10%往下降
到5%;此外,將現行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20%提升1%,提升至21%。
而課稅方式,則有甲、乙兩案,甲案為部分免稅,獲配的股利金額37%免稅,剩下的63%
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所課稅。
乙案則為合併計稅減除鼓勵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的二擇一制度,首先是獲配的股
利併入綜所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
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第二為獲配股利按26%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兩個方法擇
優適用。
(工商)
3.心得/評論:
甲 or 乙:
甲案:股利37%免稅、63%納入綜所稅
乙案:1 or 2
1.股利併入綜所稅,並可扣抵稅率全部降到8.5%,最多抵8萬
2.股利稅26%分離課稅
結論:散戶還是現在好,大戶一定大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