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longreen違反板規8水桶20年+刪除文章
類型:合議
說明:經板友檢舉, IanLi板主複查後提請版主群進行合議討
論至2017/10/18 12:40討論終結後公開討論結果如下:
提請討論要點為 "被檢舉人是否適用板規8的處份"
板主群認定摘錄如下
板主:IanLi
我是認為違反板規 8,因被檢舉內文已明確提及商業化的走向與收費專欄
而第二篇文更是直接明說有專案構成板規8的要件。
板主:Sirius1812
依法行政來說,兩篇皆已經涉及板規8所謂
「有招收會員之嫌疑者,不論有無收費,將直接予以刪文,且ID以永久水桶處分」
板主:eyespot
同意以板規8處分
三位板主未反對使用板規 8處分被檢舉人故檢舉成立。
被檢舉人longreen違反板規8水桶20年+刪除文章。
因已達板規最長水桶期間20年,故其他條款違規不再論
述。
附件:
適用板規如下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8.禁止招收會員條款
根據板友檢舉,有板友透過板上文章或站內信招收會員、分享
標的,且文中提及回饋等涉及金錢利益分配之事項。在此板主
群針對此類文章或站內信給予回覆說明如下:
依證券交易法與投信投顧法相關子法,對散布不實消息炒作股
票或操控股價,影響市場秩序恐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金融業
從業人員,如果不具有分析師資格,卻對不特定人推薦特定股
票、建議買賣價格、收費招攬會員等恐違反投信投顧法。
而文章連結之部落格或私人站內信等並非板主群看板管理的範
圍,但因板友舉發而使板主群知悉相關事證,將保留相關證物
,日後若有需要,將依法提供給金管會或檢警單位協助調查。
日後板上文章或其連結有招收會員之嫌疑者,不論有無收費,
將直接予以刪文,且ID以永久水桶處分;先前已發文者,文章
砍除外,其餘處分既往不究,特此公告。
判決:eyespot IanLi Sirius1812板主群 書記:IanLi 職板
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