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公司幾年前曾做過
看很多人看好
出來談一下好了
一家公司基本上假設在2009-2016這段時間
本身的營運現金流許可的狀況下
還去做現金增資或私募
投資人自己要思考是否適合存股
在2012與2013年兩年都現金增資
當時的理由是償還銀行借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6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12年的營運現金流量是5億左右 投資7億7千萬
也就是實際這兩相加資金缺口還有2億2千萬
當時的銀行利率還很低
但公司償還5億2千萬左右的借款
又發放2億1千萬的股息
等於當年度又讓資金擴口一口氣
讓公司一口氣缺口來來到9億5千萬
雖然有短期借款1億2千萬
但一口氣發行了11億9千萬的公司債
又現金增資3億2千萬
而這些實際上都沒有必要
只需要繼續借款
依照當時的利率條件和營運現金
完全沒有增資發債的必要
反而應該繼續跟銀行借貸
到了隔年甚至辦理私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可轉換公司債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
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
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16,000,000股之普通股為限。(如為私募可轉換公司
債,總額上限暫定為新台幣壹拾億元)
從現金流與這間公司的負債比例
看不出那兩年有任何增資+私募+發行可轉債的必要
且在增資完後隔年又馬上減資
這兩年的操作又回歸銀行借貸
但營運現金流在2015年當年的營運現金只有6億5千萬
投資用去了3億9千萬
能夠發放的現金股利只要控制在2億六千萬內
就不需要再向銀行借錢
畢竟先前又私募又增資又發可轉債
理由不就是要減少銀行借款嗎?
現在又發出高額的股利導致負債比擴大
在2016的操作也一樣
這種操作就令人不解了
同樣我們來看台積電怎麼操作
2016年的營運現金5398億
投資3954億
現金股利1444億
雖然一樣造成因發放現金股利造成111億的缺口
但那是因為2015年台積
營運現金5298億
投資2172億
現金股利1166億
足足還剩下1960億
在隔一年多給股東111億
也還夠
甚至償還了公司債
台積電發公司債
是在2011-2013年間
這可是一般的公司債
而非可轉債
我可以體諒一般中小企業沒有能力發無擔保公司債
但不能體諒你在能借款且利率低時時卻發可轉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百年度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參佰伍拾億元
4.每張面額:待定
5.發行價格:按票面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得視市場狀況發行不同年期之債券
7.發行利率:視訂價結果決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簡單來說
從財務報表內
你就能窺探公司經營者的心態與想法
假設要長期投資
這比公司其他什麼題材、利多都重要
而假設只是要玩一波題材投資人做做價差
那就都沒差
反正作價差就是看技術面
不用看財報也沒差
但這隻股票我平心而論
並不適合拿來存股
且從最近卡特皮樂
米國的重卡公司來看
發展主力都是在大陸和新興市場
對這隻股票的財務操作
我是完全看不出連貫性
※ 引述《pandp (pppp)》之銘言:
: 財報出來了,一次性打消太陽能事業的虧損,印象中媒體還是公司派在半年內還誇揚太陽
: 能塗層有技術競爭力。
: 貨櫃部份獲利無庸置疑,就看美國市場成長性了
: ※ 引述《lovdkkkk (dk)》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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