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跟遠雄纏訟 柯文哲酸「律師團比建築師團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7-11-14 22:07:11
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17452
2.原文內容:
跟遠雄纏訟 柯文哲酸「律師團比建築師團還強大
名嘴姚立明昨於專訪時說,大巨蛋案是前法務局長楊芳玲、市長柯文哲不和因素之一。柯
文哲今天表示,大巨蛋案有專業律師團,不是一個法務局長可以決定,撂話「離開就離開
,不用替離開理由講一大堆話,何必呢?」;談到跟遠雄纏訟,柯文哲也反酸「遠雄律師
團比他的建築師團還強大」。
柯文哲今天出席「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啟動儀式,媒體詢問,遠雄告柯文哲
後,楊芳玲曾說不能用公庫出律師費,造成兩人嫌隙?柯文哲說,通常法務局會簽上來,
若上面說不要市長出錢,也不會去出錢。
柯文哲說,他跟副市長林欽榮、都發局長林洲民,3人總共被告10個案子,「坦白講,遠
雄律師團比他的建築師團還強大」,也是過去政府官員為何常常面對財團會屈服。
柯文哲接著說,對他來講,他不會計較那些錢,但這件是否真的這樣?並說「我倒覺得,
離開就離開,不用替離開理由講一大堆話,何必呢?」。
另外,媒體詢問,名嘴姚立明昨於專訪時說,北市府跟遠雄攤牌解約前一天,一張同意書
成為前法務局長楊芳玲、市長柯文哲不和因素之一,並指柯文哲昨於議會,為此嗆要跟楊
芳玲對質,但楊芳玲今早回擊「事實就是事實」,並說對質很幼稚。
柯文哲說,反正沒什麼要講的,台灣終究不是集權國家,條約就在那裡,政府法規一大堆
,有時對於台灣司法也是很不喜歡,但就是規則一大堆,所以後來大巨蛋案有完整律師團
,坦白講,大巨蛋法律問題由律師團決定,不是由法務局長做決定。
媒體詢問,當時是否有要求楊芳玲簽下同意書?柯文哲表示,那故事昨天講很清楚,一開
始遠雄先發聲明,送公文進來並附上同意書,遠雄都已簽名,送進來可能希望市府簽什麼
,但已經對社會發聲明,同意做那些事情,對北市府來講,願意進來環評都審,那就好了
,剩下就照程序走,那些協助事項,本來合約都有,律師團就說合約都有何必再簽名。
柯文哲說,整個過程,都是2個副市長跟律師團討論好,再進來問他,他了不起問要不要
簽,律師團說不用,因為合約裡面都有,這種大事,一定以律師團意見為主,強調「沒有
對錯,只有適合不適合,不需要去辯護什麼」。
對於姚立明是否還會幫忙打明年選舉?柯文哲表示,姚老師2014年選舉還是競選總幹事,
幫忙很多,以後不幫忙也沒辦法,但幫忙過還是要說謝謝;若姚立明不幫輔選,是否有影
響?柯文哲回應,成功為失敗之母,人在成功時,常常不肯放棄過去成功模式,直到下次
失敗,很多人問他怎選舉,他都還沒開始想,但一點很重要,要把過去都忘掉,這是在選
舉方面。
3.心得/評論:
遠雄(5522)
看來打官司的能力勝過專業
這樣比較不會遇到一些阿裡拉雜的
有人看好這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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