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71205/1253880
2.原文內容:
中信金幫辜仲諒付保釋金 遭重罰千萬總座停權半年
金管會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中信金、大同及永豐案的懲處,其中中信金除遭重罰
1000萬元,總經理吳一揆也遭到停止職權半年。
中信金案是發生在去年6月8日,因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違反證交法、銀行法
,當時被檢方裁定以1億元交保,卻由中信金代為墊付,在法遵及內控有缺失,總經理吳
一揆因為未善盡督導責任,因此遭到重罰。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出席記者會,對於中信金去年6月8日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提報董事會
,對中信金「離職員工」墊付1億保釋金(保釋辜仲諒),顧立雄說,這樣的作法在金控監
督管理、內控及法遵有「嚴重缺失」,因此決議重罰中信金1000萬元,並停止中信金總經
理吳一揆職權6個月,停止中信金法遵長金延華職務3個月。
顧立雄補充表示,中信金墊付的1億元保釋金,其中撥付9260萬元,都是針對這名離職員
工(辜仲諒),但涉案內容是離職員工個人行為,與中信金的業務並無關係,中信金卻還是
以「因公」等理由 ,為辜墊付鉅額保釋金,欠缺法制觀念,內控也有嚴重缺失。
顧立雄說,公司治理不要碰到大股東就失靈,中信金在各方面表現好,但中信金替辜墊付
保釋金已不是第一次了,包括2005年紅火案、2003~2007年的亞洲廣場大樓案、內湖購地
案等,以及2006年上海阜一、2014年內湖案等5個案子都有,希望中信金不要再有下一次
了。
據了解,檢調2016年查出,中信銀2015年砸51.4億元購買北市內湖大樓及土地,疑是辜心
腹、大帳房吳豐富幕後操盤,涉透過集團實際負責人辜仲諒的另名心腹畢浩丹,以人頭公
司先購地後「左手賣右手」套利逾17億元,而辜另涉挪用97億元等案,被依違反《銀行法
》、《證交法》等罪,諭令1億元交保,結果,在中信金墊付下,不到1小時就有專人拖3
只旅行箱現鈔辦保。
對於金管會的懲處,12月6日是中信金已故創辦人辜濂松逝世5週年紀念日,今日中信金舉
辦第33屆點燃生命之火活動,原定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將
出席,記者會前一刻辜、吳兩人皆不出席,中信金高層低調不表示意見。(廖珮君/台北
報導)
3.心得/評論:
中信金真是辜家金庫 墊付五次 重罰一千萬 最後還是罰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