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12150320-1.aspx
2.原文內容:
和昇發布與事實不符內容 遭罰12萬元
發稿時間:2017/12/15 21:00
最新更新:2017/12/15 21:00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5日電)櫃買中心針對和昇休閒開發12月1日發布的資訊內容與
事實不符,違反重大訊息申報公告相關規定,處以12萬元違約金。
櫃買中心表示,和昇休閒開發於106年11月24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次週到期的票據內容有
重大疏漏,另於106年12月1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已合意解除買賣不動產契約,但12月8日
發布重大訊息又表示並無與地主簽訂解除契約書面或協議文件。
櫃買中心指出,和昇12月1日發布的資訊內容與事實不符,已違反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
條第8項發行人不得公開與事實不符資料,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7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2
萬元的違約金。1061215
3.心得/評論:
被櫃買中心認證了,這也是少數被認證發布不實重訊的案例,
但重罰12萬元真的是一個笑話,不實重訊影響廣大但行政罰只
是輕輕落下,另時程上也費時許久緩不濟急。
另外當我一查經營團隊的背景真的不得了,只能說公司的好壞
不是看學歷背景就能安心而是環環相扣,當產業景氣走下坡更
是照妖鏡現出原形。
若對團隊想多認識請參照以下連結
元昇創投 http://www.cfl.com.tw/info.aspx?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