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iesa (fliesa)》之銘言:
: 假設買了一檔$10的股票,公司有$1的現金,可以減資也可以股利
: 對於股東來說是 領股利$1 還是現金減資$1來的好?
: 小弟淺見,都是領自己的$,減資不會被收稅金,似乎是減資較好
: 是這樣子嗎?
其實我覺得原文下面的推文都沒抓到重點
比較奸巧點的公司派做法大概是:
股價高漲時賣股套現
可轉債換股(公司不用還債,股票可以賣爽爽)
現金增資(散戶把錢給公司,股權稀釋程度低)
盈餘轉增資(高檔買進的散戶先繳稅)
股價低迷時便宜收股
發可轉債(公司取得資金)
私募增資(肥水不落外人田,鞏固經營權)
現金減資(免稅,盈轉時已經有人買單)
高檔賣股再盈轉,低檔買股再減資,
公司現金大股東拿,小股東幫大股東繳稅,
超~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