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cn.wsj.com/big5/20180306/hrd121007.asp
2.原文內容:
JACKY WONG
2018年 03月 06日 11:54
中國最成功的網路公司都在香港或者海外上市,大多數大陸投資者都無緣參與這場盛宴,
這一點令他們感到非常沮喪。但中國監管機構正在制定一份新計畫,助力這些網路企業回
歸國內股市,不過同時可能也會引發一波相應的投機熱潮。
根據國內媒體財新報導,中國監管機構正在考慮允許國內大型科技公司通過一種被稱為中
國存托憑證(CDR)的結構在國內證交所上市,從而使得大陸投資者可以間接持有這些公司
的股票。《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上週曾報導,監管機構已表示希望
智能手機生產商小米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該公司計畫通過首次公開募股(IPO)融資100
億美元。
中國政府對於吸引這些家喻戶曉、備受推崇的公司回歸內地股市的願望非常迫切。這些中
國網路巨頭的崛起令海外投資者獲利豐厚。而中國政府則更希望將這些收益留在國內。以
國內最大的兩大科技公司阿里巴巴和騰訊為例,兩家公司分別在紐約和香港上市,合計市
值接近1兆美元。
推行CDR模式能夠克服一些障礙。首先,這些公司大多擁有雙重股權結構,因此無法在內
地直接上市。其次,這些公司通常使用一種名為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簡稱VIE) 的複雜公司結構,以便外國投資者向受中國政府限制的行業投資。按
照目前的規定,這些公司需要從外國交易所退市,並解除上述結構,然後才能直接在內地
上市,而這一過程需要花費數年時間。
一個風險在於,相比海外投資者,中國大陸投資者願意在更高的估值水平投資這些公司,
不過相關公司顯然會樂於承擔這樣的風險。例如,網絡安全公司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上
週在上海借殼上市,隨後其市值升至550億美元。該公司於2016年從紐約退市,當時估值
僅為90億美元。
然而,如果採用CDR模式,相關公司將無需在原先的上市地點退市,而鑑於兩類股票不能
互換,在海外上市的股票估值會相對較低。這一次覺得自己錯失良機的將會是海外投資者
了。
3.心得/評論:CDR確實是個可行的方向,但會不會造成同股不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