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3/26
2.公司名稱:科納光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II-VI INCORPORATED及其百分之百子公司
TRINITY MERGER SUB進行反向三角合併。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07年3月26日下午3:00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
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科納光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業於台灣時間2018年3月26日經審計委員會及
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合併契約(Agreement and Plan of Merger)所定之交割先決條件成
就為前提,與II-VI INCORPORATED及其百分之百子公司TRINITY MERGER SUB進行反向三
角合併(執行效果如同台灣企業併購法規定之股份轉換)。合併完成後,本公司為存續
公司,TRINITY MERGER SUB為消滅公司,本公司將成為II-VI INCORPORATED百分之百持
股之子公司(下稱「本合併案」)。合併契約雙方已簽署完成。
本合併案約定本公司每一普通股股份之現金合併對價為1.7969美元(如以美元及新台幣
匯率1:29.3計算,約相當於每股新台幣52.6元)。以本公司普通股2018年3月23日於臺
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計算,每股新台幣52.6元之合併對價表彰約58.67%之溢價。
本公司於合併基準日之所有流通在外股份將辦理註銷,故本公司將依照相關法令及合併
契約之規定,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合併案(需經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
東同意)後,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上市。
本合併案預計於2018年第三季完成,實際之合併基準日將於合併契約所約定之先決條件
成就(包括(1)法院或政府機關並無發布任何禁止合併之法律或命令;(2)本合併案需經
過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3)本公司取得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上市核准;(4)本公
司、II-VI INCORPORATED在各重大方面無違反合併契約之聲明及保證事項;(5)本公司
、II-VI INCORPORATED在各重大方面已履行合併契約之協議與承諾;(6)本公司集團無
發生任何重大不利情事;(7)本公司向II-VI INCORPORATED出具已滿足所有交割先決條
件之聲明書;及(8)本公司、II-VI INCORPORATED互相交付合併契約所約定之法律文件)
後,由本公司與II-VI INCORPORATED及TRINITY MERGER SUB另行協商後定之。
II-VI INCORPORATED(NASDAQ股票代碼:IIVI)的公司總部位於賓夕法尼亞州薩克森
堡。II-VI INCORPORATED在全球擁有研發,製造,銷售,服務和分銷機構。
II-VI INCORPORATED在各種特定應用的光子和電子材料和零組件為市場領導者,是一家
垂直整合製造公司,開發用於工業,光通信,軍事,生命科學,半導體設備和消費市場
的多種應用的創新產品,與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具有高度互補性。本公司董事會經審慎
評估後認為整合雙方公司的競爭優勢與資源,技術及產品互補,將能有效地提升營運效
率並增強市場競爭力,合併價格亦屬合理,故同意此合併案。
Oppenheimer & Co. Inc.為本公司財務顧問、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
Cooley LLP及Walkers為本公司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