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薪資4萬以下須透明 5成企業反對

作者: cjol (勤樸)   2018-04-21 09:34:28
※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薪資4萬以下須透明 5成企業反對
時間: Fri Apr 20 08:40:18 2018
薪資4萬以下須透明 5成企業反對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20000694-260106
2018年04月20日 04:11 中國時報 洪安怡╱台北報導
慣老闆退散!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日進行《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條文逐
條審查,修訂徵才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須公開薪資範圍,不得寫「薪資面議」,違者可
處6~30萬元。人力銀行指出,企業雖認同此舉可加快媒合速度,但仍有近5成企業反對此
做法。
立委陳宜民指出,許多徵才訊息的待遇欄位標示「面議」,部分年輕人可能因初次就業不
懂開價,致使公司刻意壓低勞工薪資,從中牟利。立委林為洲亦說,徵才職缺未揭示薪資
,恐導致勞工面試後才發現待遇和自己理想有落差,資訊不對之下也可能造成壓抑薪資,
成為低薪幫凶之一,因此至少應該列出薪資範圍讓勞工能篩選。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對此樂觀其成,認為工資 透明能避免雇主集體壟斷就業市場
的價格。依據yes123人力銀行先前調查,高達5成2以上企業認同揭露薪資可增加履歷投遞
數量,並加快媒合速度,但對於是否要揭露薪資,仍有49.1%企業表達反對,35.7%企業
沒意見,支持的企業僅15.2%。
「這就是一體兩面的問題」,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解釋,薪資公開有助求職者提高
薪資,但在比價效應下,中小型企業或二線廠恐失去競爭力,揭露出的薪資過低有損形象
,更憂心競爭對手以此估算自己的人事成本來攻擊自己。
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楊宗斌認為,未來法條若三讀通過,企業可將薪資待遇範疇寫得較
寬鬆,例如2萬8000元到4萬元不等,但應聘進來後多數人職缺仍是最底限的2萬8000元。
此外,原《就服法》第5條中規定,雇主不得對求職人因種族、階級、語言、性別等原因
予以歧視,陳宜民要求新增「星座、血型、命理」,勞動部原本以認定上有問題、窒礙難
行為由否決,讓陳宜民一度爆氣痛批執政黨做事扭捏令人看不下去,最後勞動部長許銘春
出面協調,將命理刪除,把「星座、血型」字詞入法。
(中國時報)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18-04-21 09:3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蜀人
作者: Applications (ms0615441)   2018-04-21 10:00:00
近五成反對?那就有過半數贊成啦!
作者: create200022   2018-04-21 11:11:00
黑心還要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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