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KEplus (45DR鐵道觀察員)
2018-05-09 18:48:40※ 引述《vava5566 (發發5566)》之銘言:
: ※ 引述《OKEplus (45DR鐵道觀察員)》之銘言:
: : 力晶上市自救會 http://powerchip.cc
: 1.
: 話說公司明明知道資金調度沒問題,卻還是放任公司先下櫃,很扯喔。連管理股票也不申
: 請,更扯喔。
: 2.
: 董事長悲天憫人,考慮下櫃後流通性低,對股東不好,發動0.35公開收購。
: 董事長人好好喔,還用0.35收小股東的股票。
: 3.
: 收完後,公司突然就沒事了,然後...開始賺錢。股價回升幾十倍。真是見鬼了。
: 當然了,這明顯就是資訊不對稱,不過股票這種東西嘛,本就是坑人的阿。這吃相也是有
: 點難看了。
此次雖然是力晶案為例
但上市櫃公司下市是經常發生的事
而下市後也不見得就是公司倒閉
例如太電、名佳利等,就都還有在營運
但對小散戶而言,所投資的標的下市櫃,當然是一件影響甚鉅的事
剛好可以用此案,讓公司法修法作為參考
以下這篇有關於力晶這幾年的『獲利』究竟是如何得來的分析
供板上大大在做個股分析時的前案參考之用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0509/1350596/
力晶前工程師:以力晶下巿為例 談非自願下市之股東權益保護
出版時間:2018/05/09 17:34
郭嘉呈/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研究生、曾任力晶科技主任工程師
力晶公司於2012年12月10日遭主管機關公告下櫃處分。此前,2009年3月30日的單日成交
張數曾高達65萬張。從2007年4月至2012年12月,單日成交張數超過10萬張的交易日累計
超過100日,平均每日成交亦都超過4萬張,該公司持股10張以下的小股東更超過24萬人。
不過,力晶因2010年及2012年的兩次減資案,將股本從904億元減至221億,其中因彌補虧
損消失的股本達683億元,長期持有股票的投資人,從原本1000股的股票至僅剩240股左右
,損失高達76%。隨後,力晶從2013年到2017年的稅後淨利依序是115億元、120億元、103
億元、65.7億元、80.8億元,合計約484億元。道道地地的一個驚人的獲利數字。對照前
述提及的兩次減資案,當時彌補虧損消失的股本達到683億元,而484億減683億元,其實
還負199億元。換言之,若以未減資的股本計算,實際上根本沒賺,而且還負債199億。
以目前力晶每股淨值15.29元回推原始未減資的股本比例(即1:0.24),還原每股淨值也
才3.66元左右,根本離原始股票面額10元還有漫漫長路。然而,力晶今年無償員工分紅配
股18000張,黃崇仁就分配約6000張(巿值約1.32億),其他內部人共分配3600張(巿值8000
萬),合計市值約2億以上,在小股東因減資所受的損害還沒賺回來之前,黃崇仁早已荷包
滿滿,且又因力晶未回復上櫃交易,而不受許多上櫃公司應有的法律規範。
除此,持有力晶股票的24萬小股東,因無法於公開交易市場正常買賣股票,所持有的股票
也無公開的市價報價,導致小股東的個人財產權有極大的損失。近期法院對力晶股票價值
的認定資料中,有兩個判決將力晶的每股價值以0元計算,其它分別有0.14元、1.06元、
5.78元,最高的僅有一筆是以票面價值10元計算。暫且不論力晶經營者藉由未上市而迴避
法律監督,單就櫃買中心於2012年11月以力晶公告申報之個別財務報告顯示淨值為負數,
故而終止力晶公司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原因於目前早已不存在。
據此,力晶之有價證券於櫃檯買賣中心交易之權利應立即恢復。否則,力晶已無「淨值為
負數」之事實,卻無法恢復於櫃買中心交易,不僅所持有的股票財產無法正常流通交易,
甚至連法院都也無法對於股票價值有一致的評價。此等顯然已導致小股東的財產權受到「
無法估計財產價值」之嚴重侵害,小股東有權依憲法第15條,請求國家對其財產權予以保
障。
表列如下:
士林地院 106,家訴11號 56 股 0 元 (每股0元,標註已下市)
臺北地院 106,家訴126號 110 股 0 元 (每股0元)
士林地院 105,重家訴11號 133,474 股 18,686 元 (每股0.14元)
臺灣高等法院 106,家上7號 860股 912 元(每股1.06元)
高雄少家法院 104,家訴95號 2480 股 14,344 元 (每股5.78元)
屏東地院106,家訴14號 248 股 2,480 元 (每股10元)
作者: Freckle319 (Freckle) 2018-05-09 21:34:00
投資失敗在任何理由上都是活該吧…自己選擇的還委屈嗎?力晶沒惡性倒閉還在繼續營運,說它侵害股東財產權到底是什麼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