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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1101)台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6/28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暫定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100億元。
6.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50元整,惟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及相關規定調整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000仟股。
8.公開銷售股數:20,000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80%由原股東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股息率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上限不得逾8%,以五年期IRS利率+固定加碼利率決定,
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
(2)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
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得就其餘額依規定分派甲
種特別股股息。
(3)本公司具股息分派自主裁量權。
(4)非累積型。
(5)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6)分派剩餘財產之順序優於普通股,且與各種特別股股東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
行金額為限。
(7)於股東會無表決權、亦無選舉董事之權利;但得被選舉為董事。
於甲種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甲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8)不可轉換,不可要求公司收回。
(9)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權。
(10)無到期期限,但本公司得於發行日滿五年之次日起按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已發行甲種特
別股之全部或一部。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募集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就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之部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
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法令規定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變更時,相關現金增資計劃、發行
程序暨增資後發行特別股等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心得:
關於這篇公告中的第9項: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80%由原股東認購。
看起來原股東應該會收到"認股繳款通知書",以原持股的比例去認購新增的甲種特別股
公開銷售股數:200,000仟股
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80%由原股東認購。
200,000仟股*80%=160,000仟股
160,000仟股/4,246,509仟股 (已發行普通股數)=0.037
等於每仟股可以認購37股
(有誤請指正)
1.認購價50元,目前股價才42左右,但這次的特別股不能轉換成普通股,所以應該是沒差
。主要還是看利率給多少
2.非累積型,且本公司具股息分派自主裁量權。公司當年賺的很少就發很少股息,或不發
,明年賺多也不會多補給你。
3.最多利息不超過8%。
持有台泥的你,會想認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