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703000443-260206
2.原文內容:
期交所 商品、制度多箭齊發
期交所昨(2)日舉辦「布蘭特原油期貨上市慶祝典禮」,除慶祝「黑色黃金」布蘭特原
油期貨正式上線外,期交所董事長劉連煜宣布,夜盤交易商品由13項變為17項,股票指數
期貨交割月份契約也調整成「3+3」,商品、制度多箭齊發。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致詞時表示,行政院於6/14甫通過「金融發展行動方案」,證券期貨
業部分重點之一「擴大金融創新,促進商品多元化」,期交所上市布蘭特原油期,同步將
布蘭特原油期及黃金類商品納夜盤交易,加上今年初推出英鎊兌美元與澳幣兌美元期,對
期交所迅速回應「金融發展行動方案」,給予高度肯定。
劉連煜表示,期交所過去立穩「三足鼎立」商品發展策略,在既有商品-國內股價指數類
外,持續發展匯率類及國外股價指數類二大類,今年則是擘畫第四大支柱「商品類」期貨
,推出布蘭特原油期。
布蘭特原油期採新台幣計價,可直接利用國內期貨下單管道參與原油期交易,免除匯率風
險,且配合國際原油波動時段,可深化台灣資本市場與國際金融脈動的連結。
此商品採三階段漲跌幅,為前一日盤每日結算價±5%、±10%、±20%,契約到期最後
交易截止時間的夜盤,到期月份契約第三階段漲跌幅限制,將由原±20%調為±30%。
期交所也同步進行二大制度調整:一、黃金類商品(美元計價黃金期、新台幣計價黃金期
及黃金選擇權)納夜盤交易,夜盤商品由13項變為17項;二、國內股價指數期(大台指、
小台指、電子期、金融期、非金電期、台灣50期、櫃買期共7項商品)交割月份調整,新
增第3個近月契約,掛出的交割月份契約為「3個近月+3個季月」,以利期貨與選擇權間
交易策略及避險交易執行。
3.心得/評論:
惠我大臺灣期交所 神武英明劉董事長
唯一支持期交所政策 愛民如子好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