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遇到過某個客戶
他是電話銷售未上市股票公司的主管
他自己對於這塊 倒是講得很清楚明白
那就是 "跟電話詐騙沒啥兩樣"
做法都是透過電話 以各種行銷話術來誘使人把錢拿出來
而電話詐騙之所以會被判刑 就是因為你擺明了是詐騙 所以怎麼樣都賴不掉
但銷售未上市股票則因為是有銷售東西的緣故
所以在法律上會有極高的機率 可以賴掉坐牢的問題
看到這裡懂了嗎??
電話銷售未上市股票本身 其實就跟詐騙沒兩樣
但赤裸裸的電話詐騙 不但經營者與幹部事後有法律問題
連帶還會導致招募基層電銷人員的難度增加
所以為了排除經營上的困難與法律問題
在設計上 刻意增加的一個銷售的動作(銷售未上市股票)
作用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