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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誣告案二審 林益世主張6300萬是收取非收賄
2018-09-18 18:57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壹週刊爆料貪污,林益世提告誹謗反遭控誣告,高院今天開庭,
林益世的律師主張林益世是收取6300萬元,週刊卻指林益世收賄,林益世提告是主張清白
,沒誣告犯意。
全案起於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民國101年間透過壹週刊爆料,指控林益世涉嫌收賄;林
益世案發後控告壹週刊誹謗,但反遭壹週刊提告誣告,一審判處林益世8月徒刑。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下午開庭,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牽手現身法院;開庭時
,彭愛佳在旁聽席勤作筆記。
林益世委任律師主張,壹週刊指摘林益世向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林益世提告時主
張只有收取而非收賄,所以才會提告主張清白,沒有誣告的犯意。
林益世的律師還說,6300萬元部分案情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事實認定尚未清楚,且與本
案誣告罪是否成立息息相關,請合議庭審酌是否停止審理本案。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案發時全國人民為之震驚、訝異,並好奇究竟有無6300萬元跑到林益
世手上,況且「賄」字不是只有限定於貪污治罪條例,也有不正收入的意涵,請合議庭一
併審酌。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任內,協助地勇公司爭取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
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陳啟祥6300萬元,又在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另有1580萬元財
產來源不明。
最高法院8月底以判決理由不備等為由,將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更審,僅就財產來源不
明罪部分,判刑2年定讞,台北地方檢察署近日將通知林益世發監執行。
此外,林益世被控索賄8300萬元,連同洗錢部分,因一二審均無罪,最高法院依刑事妥速
審判法,判決無罪定讞。(編輯:李錫璋)
3.心得/評論:產能過剩暫時性
公司治理長遠行
益世所為非貪汙
竟為中鋼已民營
中鋼因為處理轉爐石得當,所以衍生出這一連串的事件,也導致高雄市
南星計畫開始運作,創造高雄市海灣Tiffany藍的世界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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