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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2Afqg2D
2.原文內容:
債轉股把國企損失轉給全體國民
4月初最重要的經濟新聞是,1萬億元債務將在3年之內試點債轉股。
一向以放大甚至扭曲市場信號為己任的股評家們,又開始大肆評論,其中,多數人把債轉股說成利好。其邏輯是:債轉股降低了公司負債率,不用還錢了,利息也免了,降低了財務成本,構成利好;對債權人(主要是銀行)而言,本來已經淪為不良資產,很可能收不回來了,將作壞賬處理,債轉股以後則避免了壞賬,將來拋售套現還有可能獲利,構成利好。
貌似皆大歡喜。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債權人債務人都受益的這麼大的利好,為何不大肆推行,而要限制在1萬億元之內呢?限制在1萬億內,顯然是因為監管層要考慮市場的承受能力,承受債轉股的衝擊。
什麼叫債轉股?債轉股就是:公司因為經營不善而無法按期還債,或者已經無力還債的,把欠銀行的錢轉成股權給銀行持有。明明是債務違約,居然成了好事,中國式邏輯著實奇怪。
或許有人會說:債轉股是要選擇優質公司進行,所以,規模不能太大。這個邏輯推理看上去完全正確,那麼,債轉股真的是選擇優質公司嗎?
2016年債轉股的具體條文還沒有出來。不過,債轉股並非新鮮事物,中國在20年前就搞過。那是在朱鎔基當政期間,他明確提出國企三年改革脫困為1998-2000年的頭等大事。朱鎔基是個國企維護者,當時,他把股市的第一大功能定位於「為國企輸入資金」,同時又對部分國企事實債轉股。
那時候的債轉股政策,朱鎔基主要交給國家經貿委(現在已撤銷)去做。國家經貿委定義標準,實施債轉股企業要具備5個條件:1是產品適銷對路,質量符合要求,有市場競爭力;2是工藝裝備為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生產符合環保要求;3是企業管理水平較高,債權債務清楚,財務行為規範,符合「兩則」要求;4是企業領導班子強,董事長、總經理善於經營管理;5是轉換經營機制的方案符合現代企業製度要求。
荒唐之處在於,假如一個企業滿足了上述5個條件,那麼,這家企業就是一家優質公司,就不需要債轉股了。所以,國家經貿委制訂的這個債轉股企業標準,完全是給上頭交差、給下頭表演的,實際可執行率幾乎為零。
20年前的債轉股被國內各媒體一致評價為英明正確。現在不同了,現在是互聯網時代,官媒對話語權的壟斷已經被徹底打破,網絡上不同的聲音越來越多。有一些股評家表示,如果有1萬億元債轉股,就意味著A股市場將憑空增加1萬億元市值的股票,所以這對A股投資者是利空——這是股評家純粹從炒作的角度來談債轉股。實際上,單純增加股票並不一定使得投資者受損,加入增加的股票是優質資產,投資者反倒是收益的。所以,無論從那個角度,討論債轉股是好事還是壞事,其衡量標準在於債主N股的那部分資產,是優質資產,還是劣質資產。
很顯然,是劣質資產。
並且,還是國有企業的劣質資產。這些國有企業,20多年前通過債轉股把劣質包袱甩給了國有銀行,嚐到了甜頭,如今,又想故伎重演了。
那麼,國有銀行是傻瓜嗎?當然不是。之所以民營銀行不敢接債轉股的爛攤子,而國有銀行敢接,就是因為政府掌控的國庫在後面為國有銀行兜底。國有銀行因為債轉股而帶來的損失,扛著政治任務的帽子,不會被追究責任。再說,債轉股之後,萬一有哪家公司真的活過來了,那麼,銀行可以套現並獲得巨額收益;假如哪家企業債轉股之後依然經營慘淡(多數情況會這樣),那銀行就繼續把資產掛在賬上,做出一副沒有損失的樣子——多數企業經營不善,那麼,銀行豈不是壞賬越來越多。
的確如此。
壞賬太多怎麼辦?銀行不是要被拖垮了嗎?
不會的。有絕招:再來一次「銀行債轉股」。資料顯示——1999年末,工行、農行、中行、建行4大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總額約3.2萬億,僅次於日本,居亞洲第二位:在此背景下,國家成立了4大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四大行不良資產。儘管如此,2003年9月末,4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仍高達約2萬億元,不良率達到21.38%。如此高的不良率及巨額壞賬已經引致4大國有銀行技術性破產。
然而,中國式戲法再次顯示魔力。4大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垃圾資產後,國家進一步核銷4大銀行的不良資產,然後,把銀行改造為輕裝上陣的賺錢機器,然後以極低的價格把股份賣給外國銀行,然後銀行的股票有國內A股投資者高價接盤……在這一系列「然後」之後,政府、銀行、國有企業、外國銀行都受益豐厚。
那麼,是誰承擔了損失呢?
中國房產只有70年產權、政府可以每70年賣一次一樣,每隔70年就賣一次地。與此相類似的是,每隔20多年就給那些經營不善的國有企業搞一次債轉股。中國的國有企業真幸福,於是他們總能露出燦爛的微笑。
3.心得/評論:
債轉股,一個巨大的騙局,將大量債務轉嫁給廣大的中國平民百姓,這樣的操作實在不可取,廣大中國人民何時才要覺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