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sis (流浪人生)》之銘言:
: 通常來說違約交割不是忘了匯錢就是沒有錢匯, 如果是不小心的差了幾百幾千忘了匯
,
: 這樣也會信用不良嗎? 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嗎?對這個問題有點疑問
先講法律面好了
違約交割刑責在證交法155條第一項第一款吧 印象沒記錯的話
有個要件是 足以影響市場秩序
另外這條還有個要件是
必須有違約交割的故意
所以 差個幾百塊 應該不會成罪啦
至於實務上的話
通常違約交割
營業員要寫一堆報告 還要往上報跟金管會說
所以通常營業員自己會代墊
然後你之後再匯錢給他
就類似你是跟營業員成立借貸關係
大概4這樣
你問我為什麼這麼熟?
因為以前上證交法的時候有學過
然後還曾經發生過自己要考期中考來不及匯錢
營業員幫我先代墊幾百塊的窘境 ㄏㄏ
營業員真的蠻辛苦的
還是別讓他們太麻煩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