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華電子賣大同股票 市場派王光祥要告
大同公司市場派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擬於今(24)日下午以大同股東的身分,委託律師團
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福華電子於21日股市收盤前,連續低價賣出大同股票,有違反證交法
之嫌。
王光祥本人今日不在國內,根據他的書面聲明指出,「福華電子公司於107年12月21日在
股市收盤前1個半小時內連續低價賣出13765張大同公司股票摜壓股價,此顯明之不法行為
已嚴重損害福華電子、大同公司所有股東暨投資人之權益,本人業已委任律師於本(24)日
對福華電子公司董事長林蔚山、董事林郭文艷、許孟祺、許翼材、許建平、袁祝平、沈仰
斌、王嘉男、雷壬鯤及財務主管林逸倫等10人,就其等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及背信罪
嫌,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告發。」
推薦
針對此事,福華電子發言人林逸倫指出,對此毫無所悉,無法作出回應。根據該公司21日
重訊,該公司持有大同累計持有股數33,166,000股,扣除自107年8月29日至12月21日交易
數量20,632,000股,截至12月21日止持有股數為12,534,000股。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7/3554718
個人覺得要走到法律
代表金錢上拼不贏了
如果還有銀彈
殺越低越好搶經營權啊
個人意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