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提到獨蕫可以代表外部股東去調查
但個人認為獨蕫是個存在感非常低且沒有話語權的位子
理由很簡單,獨蕫的席位太低,而且沒有公司經營權
這就好比我找你當名義上的合夥人
但我什麼事都不讓你知道,也不理會你的意見
查個鳥阿,沒被蓋布袋就不錯了
這就是目前獨蕫虛級化的制度
※ 引述《coolgigi (markus)》之銘言:
: 如同某版友留言 這個"案例"和我5年前寫的"英華達─英業達"情況有87分像
: 10幾年發生這種事 小股東還能勉強解釋為法令不完備 或股東意識不夠強烈
: 摸摸鼻子 幹譙一下就算了
: 10幾年後故事再現 如果今天大家還是只能摸著鼻子 幹譙幾天就算了
: 那台灣的公司治理未免也太失敗了 (雖然獲利者期待的就是這樣)
: 針對本事件的解決之道 分享一點個人心得
: 由於文長 有興趣的人煩請移駕至blog
: http://www.rusrule.com/2019/03/blog-post.html
: 也請各位大大 不吝予以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