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海外資金匯回 存專戶5年不得領出

作者: CLV518 (芷蘿)   2019-04-08 20:19:52
1.原文連結: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9/4/8/n11170859.htm
2.原文內容:
(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
行政院8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發言人Kolas會後轉述,會中討論到產業界關注的「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草案,確定本週四排入行政院會進行審議。
她提到,此案的立法目標是因應國際情勢,以及諸多不確定因素,包括美中貿易戰等,台商有強烈需求要布局全球,希望趁此時機,引導個人與企業的境外資金匯回台灣,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與投資,創造多贏友善的境外資金匯回環境。
Kolas表示,會中行政與立法機關代表達成共識,在稅率方面,法案通過的前兩年,第一年將資金匯回,稅率為8%,第二年10%;若有實質投資,政府會將繳的稅減半退回,等於稅率變成4%與5%。
此外,匯回資金不得購置不動產,必須存入金融機構的專戶控管,遵循洗錢與資恐防治相關規範;匯回資金的5%可以自由運用,25%可以進行金融投資,包括購買上市櫃公司股票與政府公債,適用的金融商品類別將由金管會擬定,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
Kolas指出,剩下的70%可以進行實質投資,直接投資產業或透過創投、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的國家政策產業,例如五加二、長照;可投資的範圍接下來會由經濟部擬定,同樣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布。
不過,個人或企業沒有從事金融或實質投資的資金,必須存放在專戶中,5年內不得領出,一直到第六年開始才能提取,且每年只能提領三分之一。
Kolas轉述,修法重點還有罰則的部分,個人跟企業匯回資金時,若申報不實將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受理銀行若未依規定扣繳稅款跟辦理申報,最高可罰30萬元。
她表示,草案已透過書面方式知會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獲得APG的理解;並強調部分條文還需要細修,本週行政院會正式通過後,才會有正式行政院版本。
3.心得/評論:
趁這波川普總統幫忙、妥善利用匯回資金來幫助台灣,
包含禁止炒房、鼓勵進行規範內的投資項目....等等;
其實反正是川普總統打回來的,規定稍微訂嚴一點應該也還OK。
作者: wingtone (沒菸我不行~)   2019-04-08 20:22:00
最高罰30萬?匯回來炒地賺的都不止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9-04-08 20:22:00
匯回炒股買基金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9-04-08 20:23:00
申報不實,重罰3000元,我笑了。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4-08 20:24:00
錢匯回來為什麼要繳稅?然後什麼叫實質投資 匯一億投資一萬可以減嗎畢竟沒什麼投資是一次全下的吧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9-04-08 20:27:00
海外所得啊, 要課稅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9-04-08 20:30:00
3000到30萬好可怕喔
作者: bread1094 (大愛)   2019-04-08 20:33:00
黑人問號
作者: Heavenle (Heavenly)   2019-04-08 20:33:00
5年內不得領出……自己的錢還要這樣被管制
作者: KimJongUn (金正恩)   2019-04-08 20:36:00
前面寫的很正經 後面最高罰30萬你在搞笑嗎
作者: nptrj   2019-04-08 20:36:00
法條如何不清楚,但這罰則就一次走店錢,根本瞧不起那些大老闆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9-04-08 20:40:00
罰則太輕,根本開後門
作者: ted01234567 (啾啾vix>"<)   2019-04-08 20:42:00
這有套用在原本上市櫃的公司行號嗎?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9-04-08 20:50:00
科科 比對面還共產黨...綠共無誤
作者: wyytw (雲飛揚)   2019-04-08 20:51:00
罰真少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9-04-08 20:56:00
dpp最會的比例原則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19-04-08 20:56:00
這個很合理啊 你錢匯回來我跟你租稅優惠 你不能拿的優惠又跑掉啊你的錢如果匯回來沒有拿優惠那隨便你要放哪裡你家的事情啊東西的前後順序想一下 不要整天在那邊什麼都要唱反調 就會顯得很無知
作者: Chrkamp (脾氣古怪無人疼愛)   2019-04-08 21:15:00
19樓正確
作者: flydeer (拖鞋)   2019-04-08 21:18:00
內文哪里有寫沒租稅優惠就可以到處放?
作者: cashner168 (cc)   2019-04-08 21:39:00
若沒這專法,台商海外資金回來首先面對稅局要你舉證是本金還是所得本金則無課稅問題,海外所得則課稅20%但實際上台商當初赴海外投資多走地下匯兌或憑證保存不完備因此造成台商無法提供區分本金或所得文件,被全當所得課20%因此台商根本不願意將海外資金匯回所以這專法目標是簡化稽徵程序,趁CRS各國搶熱錢之際吸引台商回台
作者: wantyoufly (wantyoufly)   2019-04-08 23:08:00
資金最後還是會流入不動產,有太多方法破解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9-04-08 23:12:00
方向正確
作者: butcher ( )   2019-04-08 23:16:00
定存算不算金融投資?可不可以100%轉定存?轉完定存可不可以做存單質借?借出來的要管制嗎?
作者: parkerwester (pw)   2019-04-08 23:21:00
25%買股票
作者: listener0806 (鍵盤老師)   2019-04-08 23:28:00
這根本很好閃,罰則也形同虛設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9-04-09 00:08:00
違規的罰則太輕了吧 講得好聽 實際上就是以輕罰開後門
作者: amiahhh (小白)   2019-04-09 00:57:00
會不會圖利的太明顯…
作者: tctv2002   2019-04-09 07:06:00
看到罰則都笑了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9-04-09 07:25:00
這罰款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9-04-09 07:45:00
30萬不就擺明了
作者: freeman3310 (廢里曼)   2019-04-09 07:49:00
黑的出去就黑的回來啊 ………
作者: horse2819 (風要飛翔)   2019-04-09 07:53:00
跟勞基法重罰2萬有87趴像
作者: tctv2002   2019-04-09 07:55:00
罰款(X) 手續費(O)
作者: a176893   2019-04-09 08:30:00
16樓知道共產黨是直接沒收匯出資金嗎?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09 09:25:00
沒人意識到其實自己也會受影響嗎?海外投資的
作者: cccccyoyo (huang)   2019-04-10 03:30:00
某幾樓腦殘得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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