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管會證實 永豐金案有新事證

作者: humbler (獸人H)   2019-10-04 23:47:36
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4084519?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6-news
2.原文內容:
2019-10-04 00:24聯合報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曾舉報永豐金鼎興與三寶案弊案的「吹哨者」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日前遭永豐金以出
售美國子行出售案疑涉背信提告後停職。昨再傳出他今年六月再次向金管會檢舉,銀行局
昨證實收到張檢舉「有發現新事證」,已請永豐的內部稽核單位查明。
張晋源向周刊指出,他仍在追查鼎興詐貸案,今年六月和三位同事再向金管會舉報,指可
能有銀行內部人利用操控企業信用評等的方式協助鼎興詐貸,並提供事證,銀行局昨證實
此事。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說,張與三位同事六月時向金管會提出檢舉,以鼎興案為例表示永豐
銀行內部做授信審評時有機制上的疏失,且提供新事證。
金管會七月已請張跟同事到會說明,八月發函給永豐要求內部稽核單位查明,也請永豐董
事會需建立平台跟員工溝通,要求董事會落實內部檢舉制度。
金管會表示,現在正等永豐內部稽核單位的回報情形,若有缺失會依法處理。
另針對永豐利用美國子行出售案對張提告,並對張停職。黃光熙說,本周二銀行局發函給
永豐金,要求永豐說明對張的處置是否符合吹哨者保護,包括停職、提告都需提出書面說
明。
依照吹哨者保護,不能有降職或減薪的處分,至於調職算不算是不利處分,這也要求永豐
要說明。
3.心得/評論:
張晉源提供永豐金詐貸案的新事證給銀行局,
然後銀行局發函要永豐金內部稽核單位去查,
我有個問題...
銀行局怎麼有辦法確保永豐金內部稽核單位會認真查?
而且內部稽核單位調查需要其他單位配合,
如何可以確保其他單位會積極配合?
而且可以確保內部稽核單位報告絕對中立?
我一個覺得銀行內控設計的三道防線機制怪怪的,
不符合人性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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