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廣明:未直接與惠普交易 若二審敗訴仍可能上訴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268861
: 2020-01-05 14:45中央社 記者吳家豪台北5日電
: 廣達旗下廣明光電遭美國惠普控告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廣明今天表示,未直接與惠普有
: 任何交易,即使美國上訴法院二審若仍敗訴,仍有上訴至最高法院的可能性。
: 廣明發布新聞稿說明,2019年10月22日接獲律師通知,廣明與惠普(HP)在德州聯邦地方
: 法院的案件已由8個人的陪審團作出事實判斷,並於同年10月25日收到一審判決書。陪審
: 團認為廣明有參與價格操縱,進而與其他6家廠商連坐,全體被告被判賠1.76億美元(約
: 新台幣52.87億元)。
: 廣明指出,惠普取得一審判決後,依聯邦法進一步向地方法院法官要求將賠償金提高3倍
: ,廣明也依聯邦訴訟程序提出抗辯。地方法院法官在未具理由的情況下,僅以一頁判決的
: 方式就行使其裁量權,准許賠償金提高為4.39億美元。
: 廣明表示,對惠普一案,廣明之所以堅持不與惠普和解,是因為廣明從未直接與惠普有任
: 何交易,廣明僅是索尼(新力)及飛力浦公司的代工廠,由其直接銷售予惠普全球各地分
: 公司。惠普也清楚知悉廣明作為日本與歐洲大型公司的代工廠,並無操作價格的能耐。因
: 此,惠普訴訟在事實上並無所本。
: 另一方面,在訴訟成本上,惠普要求的和解金額高達其他原告和解金額的數十倍,廣明認
: 為惠普的要求顯非善意。因此廣明在尊重美國司法機關的情況下,僅能持續與惠普周旋,
: 而非無底線的讓步。
: 廣明認為,美國法院對廣明的製造與銷售行為沒有管轄權。當任何美國的原告指控外國公
: 司進行價格勾結,致使其在採購上支付過高的金額而提起違反美國國內不公平競爭法時,
: 原告必須證明這些產品是由美國直接採購並運至美國。但在惠普案中,廣明並無直接銷售
: 予惠普的交易行為。
: 廣明強調,就惠普案的所有訴訟程序而言,美國一審法院是由陪審團就事實作出認定,二
: 審3名法官仍然需要對一審法官就法律適用的指示與裁量權是否恰當進行判斷。即使經美
: 國上訴法院二審審理後仍判決廣明敗訴,本案的性質仍然有上訴至最高法院的可能性。
: 廣明說,若經美國司法程序確認後,惠普仍需親自至中華民國法院進行執行。我國法院在
: 審理是否許可執行時,依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第402條規定,外國判決的法院無管轄權,
: 我國法院仍可不承認外國判決。而外國法院判決內容或訴訟程序違背我國公共秩序、善良
: 風俗時,我國法院也不會承認外國判決。因此,廣明將透過美國與中華民國的司法程序捍
: 衛公司及股東權益
: 簡單來說
: 廣明公司態度是要打到底
: 律師可能已經跟廣明說了2審結果可能不會太好
: 所以開始爭取可以再上訴的可能
: 然後開始遊說台灣政府不要執行美國法院的判決
: ........
: 這篇看來 廣明情況不妙..
為此我去查民事訴訟法402條
可翻案的是
廣明根本沒跟HP有關係(無管轄權)
正式的只有廣明跟Sony
這樣也告得成還有三倍賠償是不是代表
美國人都護自己人
(也是人之常情)
就像在矽谷
每個人看到蘋果都跟看到神一樣
民眾當陪審團
去那裡告的外國廠商哪一個能贏
西方國家依舊歧視有色人種
還極其嚴重
不要說英國老牌國家法律發展幾百年
之前的必翔老董跟英國代理商的判決
還被法官說你很greedy很有心機(以有色眼光看待
判決書可以這樣寫嗎?
代理商要求往後十年沒有代理的賠償也不合理
結果英國法院准了
諷刺的是這家英國公司到現在已經解散
重點是到台灣強制執行
法院核准玉山戶頭直接被扣了十多億
我覺得我國法院金公平
公平到不保護自己的國民
甚至402條有一個若雙方不承認對方法院判決則外國判決無效
近年法院解釋變寬
只要“可合理期待”對方以後會承認 ( 或許是100年也可喲)
或是沒有明確反對也行(根本是自欺欺人
中華民國法院太公正了
但相反地
你拿中華民國法院到外國強制執行 較容易被拒絕
特別地位什麼條約都無法簽
甚至如新加坡還會用個案處理同意或不同意強制執行
這在小國外交下也比較合理
402那四條太難達到了
但國外民事判決很容易就能來我方執行
在外國法院容易偏袒外國人的前提下(看看林克穎案無法引渡
我國法院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是不是天秤已經傾斜了?
希望希望法界人士能打臉我
如果最後定讞拿來台灣強制執行
法官有拒絕核定的guts
我才能說這才是正義
(所以同理可證
若在台灣遇到阿兜啊對你做錯事
告民事下去就對了
他說沒錢就去他母國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母國拒絕就投書媒體
這種案例一多
咱們法官才知道
402的互惠互相承認要從嚴認定
不然都是國民被吃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