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董事長另外成立投資公司為大股東設質押

作者: efrahiee ( )   2020-04-05 15:22:47
如標題
董監持股質押 比率太高的 一般會被視為警訊
至於大股東持股質押 也是公開資訊 但相較沒那麼重要
但這是基於把大股東視為外部人的前提下
那如果 某A公司 董事長為B
檢視A公司大股東名單時 赫然發現
大股東裡有一不知名的投資公司C 董事長亦為B
董事長B本身對A的持股0質押
而C對A的持股絕大部分質押
這是否可視為董事長B刻意開設紙上公司
以繞過外界對董監事持股質押的質疑??
而這種避人耳目的質押 是否更危險??
還是純粹我想太多??
作者: trouble04323 (拿錢笑哈哈)   2020-04-05 15:32:00
業界常態是為了避稅而非避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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