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大飲)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及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4-06 15:43:10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06 發言時間 14:44:02
發言人 王鎮民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982-0061
主旨 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及監事提起民事訴訟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0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監事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偵字第11114號、第13328號、
第24265號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09/04/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依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0條之1、
公司法第23條第2項、民法第8條及184條、第185條規定,對本公司及
本公司董監事提起民事連帶賠償之訴
6.處理過程:已進入法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本訴訟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於近日委任律師對本案進行答辯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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