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負油價」期貨商系統無法下單爆爭議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20-04-23 20:31:02
  期貨經紀公司如果願意和解的話,覺得金額可以的話,建議就和解。
  可別像某個案件,第一審時期貨經紀公司願意以超出損害金額加上律師費、
裁判費等金額作為和解金額,原告的裡子及面子都有了。
  結果原告竟然不願和解,因為原告還要三倍損害金額之懲罰性賠償……最終
第一審原告是敗訴的。 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