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rect (【強迫練鐵頭功】)》之銘言:
: 本來還搞不懂純代工會被告是怎麼回事。
: 看這篇我理解是這樣
: HP要買光碟機,廣明有去投標,然後把開的價格,轉給索尼或其他廠商知道。
: 後來這些廠商得標的金額高於原先廣明開的金額。
: 而且還被HP得到廣明把報價洩漏給其他廠商的郵件。
: 把自己的競標價格洩漏給其他廠商知道,而且自己還是其他廠商的代工廠,當然被質疑試圖圍標壟斷價格阿, 那來的信心覺得不會輸。
: 難怪黃國昌說初審就策略錯誤,去投標還洩漏價格給其他競標廠商的證據如果無法反駁,就該認罪協商了吧!
: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這種哄抬投標或是串謀聯合哄抬得標的行為
在外商企業關於業務的工作道德規範
都是禁止的!
也就是找人來假抬價 還護航自己得標
這種會出問題! 通常自己外商的員工如果犯這種錯誤
會開除的!
至少我做過的兩家都是! 當然也許也有例外的外商
不過台商是絕對不管 當業務比較輕鬆!
甚至老闆上面默許 可能給點回扣來拉業績也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