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我朋友 剛好銀行桂圓
看到推文中說自動化什麼的
其實很多背後都是整批人工作業
(真的有啥按下去系統直接跑完的事情我朋友是還沒看過)
[看到就算是電子化系統很多總行端都還要執行整批交易]
{不然就是台灣的銀行系統真的太廢}
今天出錯的狀況大概是,
你們下單,
多少錢要扣、要入多少錢
證券公司會給一個資料檔 給各家銀行端
銀行端拿著這份資料 進行一個交易入帳跟扣帳
阿不小心,新進人員智商不足或是前手太廢不會教
不然就是某位老行員昨晚玩太兇喝太醉,做了兩次(OR上傳兩個相同檔案
就重複入扣帳
講真的就我認知這應該不能說是證券的錯 而是銀行端
然後這種事情...天時地利人和狀況下其實不難發生
就跟到櫃檯提款一樣
有些智商不足的新進人員或是前手太廢不會教
不然昨天晚上玩太兇喝太醉的老行員 甚至可能做成存款
不過就是銀行人員的疏失
看文中要求賠償
公司的回應
站在他們的立場來看
其實不覺得無理(當然錯在銀行,非檢討受害人)[銀行態度應該也使股友無法苟同]
相信如果若有版友能夠舉證因為這樣的重複入帳
致自己輾轉難眠、食不知味憂鬱症發作鬱鬱寡歡嘔十幾斤血
看診及醫藥費用應該能夠要求對方幫忙出
或是最近認識的可愛妹妹
說現在馬上拿包包可以換鮑鮑
急忙衝到ATM提款買包包
結果因為重複扣帳以致餘額不足所蒙受損失
應該也都能要求損害賠償
不然就本魯認知頂多就是要求銀行端賠償一日的利息而已吧
在座各位有違約交割經歷的股友
想到自己違約交割時所蒙受的屈辱及後續種種麻煩
本魯深表同情
但拿違約交割來與此事相提並論
似乎有失公允
像是拿LP33比雞腿
違約交割就銀行端及本魯的立場
就是買東西不付錢的概念吧(白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