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51/481714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原文內容:新手買股「反悔不想扣款可以嗎」 網喊:違約交割毀一生!
109-08-28 聯合新聞網 / 綜合報導
近期臺股波動大很難操作,臺股繼昨(廿七日)開高走低挑戰萬三失利,今天又劇烈震盪,
重要權值股表現弱勢,早盤大跌逾百點,跌破一萬二千七百點關卡,隨後跌幅收斂;終場
大盤指數下跌68.46點,以12,728.85點作收。
今年股市特別熱,很多散戶新手入市。臉書社團「存錢公社」有人提問,說買股票後悔了
,想把證券戶的錢清空讓扣款不成功,不知道可行嗎?網友紛紛告誡她千萬別這樣做,會
有刑責。
原PO說,自己第一次買股不太懂規則,想問網友如果「下單買股票,發現買高了,可以把
證券戶的錢清空,讓他扣款不成功嗎?」這樣天馬行空的想法,嚇壞一堆網友。
網友驚呼,「扣不到錢就是違約交割!」、「違約交割,信用會破產,影響之後跟銀行的
往來」、「連這都不懂,入股市非常危險」、「竟然有比我更天兵的想法!」、「你會被
抓去關」、「從此變成股市拒絕往來戶」。也有人佛心苦勸,「買高就認了,下次低點再
買進就好了」、「股票本來就無法買再最低點」、「你還是零股操作就好了」。
根據現行法規,如果違約交割,情節嚴重的話可能會同時面臨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民事責任:證券商得以相當於成交金額之百分之七為上限,向投資人收取違約金。
刑事責任:違約交割之情節重大,致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面臨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之相
關刑責。
行政責任:委託買賣的帳戶會被註銷,於未結案且未滿五年者,證券商應拒絕接受投資人
申請開戶,已開戶者亦應拒絕接受委託買賣或申購有價證券。
原PO後來也解釋,她只是在網路上看到有人這樣做,覺得不解才問看看。她並沒有違約交
割,「還是有按規定買賣的」。
3.心得/評論:如果是屬於買了就狂跌的人,還是別買在股市高點吧,不然心裡想違約,
實際又不敢做,會很悶的。而且證券公司的人在開戶時有叮嚀別違約交割
,就別犯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