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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姊姊炒股 男半年賺1513萬遭判刑
13:48 2020/09/04 中時 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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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學姊姊「沖洗式」炒股,半年賺進1513萬餘元,台北地院依違反證交法判他3年4月徒
刑,沒收犯罪所得。(黃捷攝)
62歲林姓男子見姊姊投資股市獲利頗豐,遂仿效「沖洗式」炒股手法,鎖定4檔資本小、
流通少的上櫃公司作為標的,僅花半年時間就賺進1513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結,依違反證
券交易法等罪判林男3年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仿效姊姊及其他股市炒手的「沖洗式」炒股手法,鎖定資本小、公開市場
流通籌碼較少的上櫃公司作為標的,使用人頭帳戶連續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製造股票活
絡的假象,吸引投資人進場來炒作股票。
林男自2016年8月8日至9月12日止以「永純化工(4711)」為標的,買進610張、賣出1163
張,實際、擬制獲利共386萬6554元;同年10月11日至11月21日,另以「利機企業(3444
)」為標的,買進1275張,賣出1765張,實際、擬制獲利共171萬3125元。
林男並於同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止,以「精聯電子(3652)」為標的,買進568張、賣
出1103張,實際、擬制獲利共490萬8257元;隔年1月1日至2月17日,另以「達輝公司(
5276)」為標的,買進844張,賣出1142張,實際、擬制獲利共464萬7606元。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認罪,合議庭認定總犯罪所得為1513萬5542元,依違反證交法4罪各
判刑3年1月,應執行3年4月徒刑。由於林男在檢方偵查期間已繳回不法所得140萬元,合
議庭宣告沒收其餘1373萬5542元。
(中時 )
心得/評論:
喜歡湊熱鬧的股票投資人得注意不重視基本面會更容易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