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稿
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 監視部
臺灣存託憑證(TDR)處置措施近期多檔TDR因溢價偏高及漲幅較大,經證交所多次列為公布
注意股票及採取處置措施,
為維護投資人權益及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證交所依據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對溢
價偏高者公布注意交易資訊。
就TDR溢價顯著偏高者,證交所決議對泰金寶-DR、越南控-DR、明輝-DR、杜康-DR、泰聚
亨-DR及晨訊科-DR等6檔採行以下處置措施:
一、處置期間:連續十個營業日。
二、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六十分鐘撮合一次)
三、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
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不在此限。
四、信用交易降低融資比率為0及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一成。
另就TDR溢價偏高者,證交所決議對美德醫療-DR、神州-DR、同方友友-DR、巨騰-DR及精
熙-DR等5檔採行以下處置措施:
一、處置期間:連續十個營業日。
二、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三、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
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
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不在此限。
四、信用交易降低融資比率為0及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一成。
TDR為原股已在國外上市且同時在臺灣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有價證券,兩者價格應具連動
關係。
近期TDR多存在溢價偏高情形,代表其交易價格過度偏離原股價格,投資人如買進須承受
較大的價格波動風險,易遭受重大投資損
證交所再次強調,投資人應留意相關風險。
證交所再次提醒,投資人應多面向瞭解TDR營運狀況,可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TDR專區確實
瞭解TDR財務業務狀況、匯率及折溢價情形,並審慎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