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些RD股本來就經過很多次數據性的處置
2. 多次數具性處置如果漲停幅仍異常,就會進入人工處置,直接由督導會議討論實施。
3. 督導會議的決議這仍是在法規範圍內的。
法源依據: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 第六條第四項
當然這種處置對於已經在車上的人是傷害很大的,但沒辦法,這是防火牆先擋外面的
再說了。
※ 引述《Lineage5415 (Life)》之銘言:
: TDR本身風險高是一回事 你證交所這次的行為是怎麼一回事?
: 你大可以照法規從個股漲跌幅度大/換手率過高 所以處置20分一盤
: 慢慢處置到60分一盤,一切照法訂的規矩一步一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