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問題
1.收到現金股利,原金額再買入
2.不配息,缺錢時自己賣
3.庫藏股
我覺得1.跟盈餘轉增資87%像,但配股比較公平
用極端例子來說
收到現金股利當天,相同金額再買入,大家都這樣做
結果掛的價格買不到,不然就是買貴了
過了幾十天自己缺錢要賣股,剛好股市下跌,卻賣在很低的價格
這一來一回,配息的錢就賠掉了
還不如配股(不配股就保留稅5%)
但是有人就是要有錢花,比如退休老人
不知道什麼時候賣比較好,配息就會比較好
對大股東來說,賣股票會降低持股比率,配息不會
這是2.情況
至於3.就牽扯到價值認定
如果價值20元,市場19元,庫藏股對股東有利
但如果市場21元,庫藏股就是虧損股東圖利別人
價值究竟是低估還是高估
不如用配息,股東自己決定要不要從市場買
美國據說是稅制的關係,但價值高低仍然是個問題
個人認為能配一點息比較好,至少盈餘轉增資
感覺很多公司為了省事,都給政府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