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33/5168016
2.原文內容:經濟日報 / 編譯季晶晶/綜合外電
中國商務部上周末發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的行政法規,明確表示不承
認損害主權的「長臂管轄」措施,如果在中國營運的第3方非美國實體遵守華府要求,例
如停止供應貨物或服務給陸企,將面臨處罰。
華為挑戰台積電遵守美方晶片供貨禁令,有可能因此成為首宗引人注目的訴訟案。但分析
師說,因為這是一份「辦法」,殺傷力可能比正式立法來得小。
根據這份辦法,任何人不得對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與第3國夥伴的業務和貿易合作
關係施加不當限制。也就是說,中國有權跟被美國「制裁」的國家發展經貿關係。
此外,遵守外國法律與措施,若致侵害中國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受損的一方
可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當事人賠償損失。辦法裡還有法院介入以強制執行的機制。
依此推論,美國禁止台積電將採用美方技術的半導體出貨給華為,將被納入新辦法的管轄
範圍。台積電甚至可能違規。
但中國商務部要如何調查並查核申訴,包括考慮的因素和證據,以及外國公司是否有管道
上訴等,種種細節付之闕如。
台灣、日本、南韓,以及其他在中國經營大型製造廠並仰賴美國技術生產商品的外國公司
,現在必須小心克服北京和華府科技戰帶來的風險,有可能遭左右夾擊。
該辦法公布後,中國社群媒體平台上有網友討論,華為可能很快提告台積電,以求償台積
電2020年9月斷供晶片後對華為造成的銷售損失。在南京和上海都有設廠的台積電尚未對
此置評。
3.心得/評論:最近難得有台積電的利空消息,問題是,華為真的告的成台積電嗎?台積電也
只是遵守美方禁令而已,不過台積電會不會因為這個消息而讓股價回檔修正,還有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