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122004781-260402?chdtv
2.原文內容:
勞動基金案翻版 群益基金經理人炒股套利1.9億
群益投信基金經理人黃常恩,涉嫌利用人頭戶林彥合的3個帳戶,買進華泰等3檔股票,再
透過由他管理的「創新科技基金」,把基金投資人的血汗錢,拿去拉抬他買進的3檔股價
從中套利,統一證利營業員張志豪並洩漏相關單位調閱人頭帳戶公文給涉案人,台北地檢
署22日指揮新北市調處兵分12路搜索黃、林等人住處,並約談黃、林、張等7名被告到案
,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黃常恩及林彥合在2019年11月間曾被搜索約談,複訊後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分別諭令黃常恩300萬元交保、林彥合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及出海。
檢調發現,黃常恩負責管理群益投信旗下的「創新科技基金」,但他在2018年9月至11月
間,先利用人頭戶林彥合名下的3個證券帳戶,陸續買進華泰等3檔股票各300張,共計900
,套利近1600萬元,並造成基金虧損2200餘萬元。
檢調擴大偵辦後發現,黃常恩在2018年還利用林彥合及其他人頭戶事先買進原相等3檔股
票,再用基金大筆下單拉高股價後出貨,從利獲利240餘萬元,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
法特別背信罪。
此外,黃、林等人從2018年4月到2019年8月,大筆買進元太等5檔股票,基金再進場拉抬
後出貨,不法獲利1.9億元,但是,群益基金也有獲利,因此黃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
操縱股價罪。
統一證券營業員張志豪在相關單位察覺黃、林等人相關人頭帳戶交易異常,發出公文調閱
人頭帳戶交易資料,竟然將公文外洩給黃常恩等人,涉犯《刑法》洩密罪。
3.心得/評論:
一定不會只有這一個人這麼做
這種個人操守方面的問題有辦法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