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聽到朋友在說她今年領到某支股票的股東會紀念品的事情
因為我剛好也有同樣的股票,才注意知道說原來買的股票已經寄出通知書了
可是我到現在都沒有收到通知書,我還特別把先前的郵件廣告單全部拿起來看一遍
因為朋友都已經領到紀念品了,可見通知書應該很早就該寄到了
但因為我家這裡很鄉下,所以我想大概被郵差寄到別的地方了,不然就是被鄰居拿走..
想請問一下,我看有的股東紀念品只要持有通知書就可以領取,也不檢驗身分證件的
我覺得這樣也太隨便了,那萬一我的通知書被寄到其他戶人家,或假設被鄰居拿走的話
這樣別人不是就可以領走我的紀念品嗎??
請問如果有發生這樣沒收到通知單或者紀念品被別人盜領的事情
發生這狀況的話,該怎麼樣證明簽名領走紀念品的不是我呢??大家有遇過這類事情嗎??
我倒還挺怕人家誤以為我想要坑兩個贈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