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
達成和解!以股作價 大立光換得先進光15.2%股權
(請勿刪減原文標題)
原文連結:
http://bit.ly/3cnVb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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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年3月10日
(請以原文網頁/報紙之發布時間為準)
原文內容:
光學鏡頭兩大廠之間專利侵權及營業秘密案演出大和解,大立光與先進光纏訟10年訴訟案
,大立光取得先進光15.2%股權達成和解。
大立光於今天(2021.3.9)公告,將參與2000萬股認購先進光私募案,取得先進光15.2%股
權。大立光表示,參與先進光私募是對方支付和解賠償金的條件之一,但不會有業務相關
的合作,也不會取得董事席位參與經營。
先進光先在3月3日公告董事會通過辦理2000萬股私募,私募認購價格每股為新台幣29.92
元,預估將募集5.98億元。接著3月5日公告,與大立光針對營業秘密侵害相關案件達成和
解,由於時間點的巧合也讓市場揣測私募案與大立光和解案有關。
關於本案,大立光係依之前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結果先進光涉及侵害大立光 8 項專
利權求償的 15.22 億元,之後,大立光再積極對先進光提起執行假扣押。同時,大立光
已遵照法院要求提存7.7億元作為擔保金進行假執行並已收到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執行命
令。以上,對大立光有利的判決、同時強硬態度,也是先進光願意伏低的關鍵。
其實,法律訴訟是企業運營策略,對大立光而言,當無法將對手踢出市場時,最後以共享
市場是最佳戰略;對先進光而言,以股作價來支付部分和解賠償金,短時間可降低財務壓
力又可緩解外界不利干擾,而且私募一般需閉鎖3年不得自由轉讓。最後談判出這結果,
對於先進光而言,也算是影響最小的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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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光和先進光長達10年的專利訴訟案以和解收場,大立光取得先進光15.2%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