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板友說10年判決不符合比例原則 這點我不太同意
因此特別發一篇文來跟各位說明本板板規的原則
根據板規 4 違規與處份規範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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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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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本板的處分輕重與違規情節輕重無絕對關係,反而是累犯才會絕對相關。
目前根據累進處分原則,分別有五個層級的處分。
每條板規都會標示基本處分,據我所知最高是一周起跳。
而若違規事實發生當下之一年內有處分紀錄,將以前處分紀錄網上一層級處分。
也就是說在一般情況下,在股板是5犯畢業,
但如果初犯就是 4-4 4-6-2 等基本處分一周者,那就是3好球出局。
同樣的,這個累進都是離上次處分一年為準。
所以才會有發一行文桶十年,但政治引戰桶一周的情形出現。
基於此,每次公告文若有累進知情,板主都會標示上次處分之公告紀錄。
這點,大家都可以往前翻之前的公告,常這樣的情形。
但在股板的板規有沒有比例原則呢? 我認為是有的。
在初犯有不同的基本處分,就是比例原則的展現。
如果把"累犯"想的重一點,其實累犯就加重也是符合比例原則的。
不管是警告或被水桶,都應該為了下次不要再犯而熟知本板的規則。
如果一年內再犯,那不就表示屢勸不聽,以及對板規的漠視?
當然,我也有思考一些修改方案,像是增加"半年+退文"的層級。
可以加上基本處分水桶以上的再犯累進兩階做權衡。
我認為累進制是很棒的制度,這樣人為衡量的成分就會減少,也比較客觀。
在來到股板之前我選過韓星板板主,韓星板最大的問題就是板規大多太主觀。
我覺得股板板規的完善,是股板成為熱門板但又不失穩定的原因。
當然,這不只要感謝先人,也要感謝所有協助維護本板風氣的各位。
各位對板規的建議我都有看,也會跟管理階層做討論。
而gn這篇誤判,板主群也迅速給予回應撤銷,希望大家也看到我們的努力。
板主的職責是維護秩序。獨裁或許能維護皇城和氣,但絕對不是長期營運的好方針。
今後板主群也會繼續努力,同時在行事上也會更慎重,請大家繼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