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標的] 陽明行事曆

作者: blueskymask (面具下的自己)   2021-03-21 13:59:33
與其說是模糊,不如說是牽涉到太多計算,要嘛就是不能在大盤跟同產業類股中表現「太
亮眼」,要嘛就是多少交易日內的漲跌幅、週轉率不能衝太高,簡言之就是不希望「交易
過熱」。
也因此,GameStop的情形在台灣幾乎不可能發生,早就關處置關到沒人想玩了。
不過,法律文字差一字就會差很多,像處置規定的第六條裡面重點就在講「第一項」而非
「第一款」,而「第一項」的全文是:
「有價證券之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即發布為處置之有價證券:
一、連續三個營業日經本公司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發布交易資訊者。
二、連續五個營業日或最近十個營業日內有六個營業日或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有十二個營
業日經本公司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發布交易資訊者。」
三十個營業日內因為這一項進處置(之所以訂為「三十個營業日」,是因為法規計算注意
股的最長期間為「三十個營業日滿十二次」),就會開始進處置(5分盤)十個營業日。
而在第一次公布處置的三十個營業日內再觸發一次這一項處置條件,就會進入十個交易日
的20分盤。
實務操作上,原則是「一罪不二罰」,一旦注意股已經觸發處置條件,就會重新計算,也
就是說如果有一支股票因為「十個交易日滿六次」進處置,那這六次注意股都不會列入之
後的計算,跟下次處置無關。
舉實例說明。去年陽明是因為連續列三次第一款注意股進處置5分盤,但是陽明因為衝太
快,進處置當天又開始連莊三次第一款,等於連續六個交易日都列入第一款注意股。
但因為「一罪不二罰」,前三次注意股已經觸發過一次處置,不再列入計算,所以要等到
再度連莊三次第一款注意股才會進處置。
至於觸發注意股的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
作業要點第四條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有進一步的說明,但真的太、複、雜了
,有興趣的版友歡迎去研究研究。
※ 引述《dreamdrink (無趣的生活~*)》之銘言:
: 因為這垃圾制度真的寫得十分模糊,很多地方只有主管機關才能定義
: 所以試著從天鈺被注意的條文來分析,先寫結論(後面有細節):
: (1) 如果因為第一款被處置,處置期間不會因為第二款而進入第二次處置
: (2) 如果當天漲幅超過天數內漲幅規定,就算當天跌也是會被發注意股
: (3) 30天內有二次處置,第二次處置直接進20分撮合
: (4) 陽明問題在於:
: 下周二應該會進5分鐘撮合的第二款處置
: 但是在處置期間,如果違反第一款處置,會不會直接進20分撮合
: 這邊是個很大的問號?? 如果會,那就很糟糕了
: 假設下周一到三違反第一款,那是不是周四就直接改20分撮合??
: 這部分可能需要懂法條的前輩解答了!
: <天鈺注意+處置股整理>
: 12/9(三) 第一次被注意 (6日漲幅39.84%)
: 12/10(四) 第二次被注意 (6日漲幅41.02%)
: 12/11(五) 第三次被注意 (6日漲幅45.06%)
: 12/14(一) 進入處置股5分鐘撮合,違反第一款 (處置12/14-12/25)
: 第四次被注意 (6日漲幅52.21%+最近30日漲幅122.41%)
: 12/15(二) 第五次被注意
: (6日漲幅52.28%+30日漲幅141.11%+60日漲幅136.48%)
: 12/16(三) 第六次被注意 (6日漲幅40.02%) <=當天跌2.32%仍被列注意
: 12/17(四) 第七次被注意
: (6日漲幅40.08%+30日漲幅161.58%+60日漲幅153.00%+90日漲幅164.78%)
: 12/18(五) 第八次被注意 (6日漲幅36.76%) <=當天跌0.64%仍被列注意
: 12/30(三) 第九次被注意 (30日漲幅184.98%+60日漲幅209.39%+90日漲幅250.93%)
: 12/31(四) 第十次被注意 (30日漲幅220.73%+60日漲幅230.20%+90日漲幅276.72%)
: 1/4(一) 第十一次被注意
: (6日漲幅32.75%+30日漲幅247.04%+60日漲幅254.33%+90日漲幅321.20%)
: 1/5(二) 第十二次被注意
: (6日漲幅34.00%+30日漲幅265.26%+60日漲幅284.92%+90日漲幅295.31%)
: 1/7(四) 第十二次被注意(30日漲幅252.09%+60日漲幅303.29%+90日漲幅338.15%)
: 1/8(五) 第十三次被注意 <=當天跌3.74%
: (6日漲幅25.16%+6日周轉率32.81%+1/8成交量為60日7.05倍)
: 1/11(一) 進入處置股20分鐘撮合,違反第二款 10日內6次注意 (處置1/11-1/22)
: ※ 引述《blueskymask (面具下的自己)》之銘言:
: : 更正一下原po,目前陽明都是因「第二款」進處置,所以不適用「連續三天因第一款

: : 意股」的處置條件。
: : 目前是8天中4次,20天中9次,要再2次才會觸發「10個交易日內滿6次」的處置條件
,?
: : 以「最快下週二公告進處置5分盤」。
: : 趁睡前再回一下推文看到的問題:
: : 上次陽明是先在12/25、12/28、12/29集滿三次「第一款」注意股,12/30關處置,結

: : /30開始到元旦過後又連續三次「第一款」,1/5號進入20分盤,所以邏輯是「先集滿

: : 天進處置」。
: : 至於90個交易日的部份,明天的股價計算基準日已經來到11/3,開始進入去年起漲區

: : 週的「安全區」最高可突破36塊,而且是限制「收盤價」,盤中漲多少都不管。漲幅

: : 160%,,換算下來等於買這支股票放半年,報酬率在160%之內都還可以不用擔心列注

: : 進處置,算不算嚴格,或許見仁見智。我覺得嚴格的反而是注意股很愛盯「6個交易
日?
: : 」暴漲的股票。
: : 最後,「90個交易日內漲幅超過160%」這項規定有兩項但書,一是要超過大盤還有同

: : 類股的平均漲幅(這一點我還沒完全理解其實務計算),二是收盤價要高於開盤價才

: : 。所以基本上只要收跌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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