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ynos (快樂就好)
2021-04-07 22:44:51個人主張大赦
只要不做人身攻擊
不用污衊文字
發言或是回文
採取板規從寬,但執行嚴格
至於發表過多新聞
或是過多標的
禁言時間以月或週為準則
十年太久
下次見到是十年後了
投資是多元思考
廣納各路人士
會有很多受益
※ 引述《BreezeCat (微風)》之銘言:
: 主旨: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至看板發表完整意見 但務必注意內容充實>
: 說明:鑒於處分累進原則已多次受板友討論
: 雖前幾次經板主群討論,皆決定不予修改
: 此次聲浪再起,希望能廣納板友意見,來取得較佳的平衡點
: 現行規定: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
上
: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 板主群立場:
: 1.處分累進之用意為利用加重處分,來提供遏止惡意違規的行為,
: 並提醒板友在違反板規後,能更謹慎遵守板規
: 2."水桶十年"就時間尺度而言,有著永久處分的意涵,是最重處分,
: 同時是完全限制違規者再度出現於看板內的處分
: 在通常狀況下,一年內必須違規3~5次,才會遭受此處分,
: 期間必定會受到水桶一周及一個月的處分,應當可視為板友有足夠時間重新熟悉板
規
: 3.對於這原則,最常見的爭議點是一個月>十年,是否加重太快
: 這部分有幾個可能解法:
: 一種是增加過渡時間 一個月>一季>半年>...>十年
: 但無論何種,只要跨進處分十年,大概還是會有質疑的聲浪
: 而3犯、5犯、10犯、100犯出局,多半也只是眾人共識,總會有異音
: 另一種則是將個別違規的累進分開計算,這樣如果是惡意違規就會很明顯
: 但相對上板主管板所需的心力就會大幅提高,現行人力實在難以執行...
: 4.目前板主群都明白水桶十年的嚴重性,因此但相關判決上,若有加重至水桶十年的可
能
: 多半會再嚴格檢視違規內容,確認無爭議後才執行,若有模糊誤判,通常也都會及時
修
: 因此前幾次對於修改處分累進原則的意見才會予以不修改的決定
: 5.此次希望能夠廣納板友意見,一同討論出大家較能接受的作法,
: 若對現行制度覺得妥善而無須修正,也歡迎告知,讓我們能夠蒐集到各面的意見
: 以上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