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
美國參議院通過2021年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 射出產業政策第一支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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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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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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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2021 年 6 月 8 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兩黨共同簽署的 2021 年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
USICA)。USICA 結合了《無盡前沿法案》、《戰略競爭法案》和其他總計 2500 億美元
的研發立法舉措。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USICA)經費分配:
半導體補助:390 億美元
先進微電子研發:112 億美元
成熟技術節點的半導體製造激勵補助:20 億美元(優先用於汽車行業等關鍵製造)。
多邊半導體及 Open-RAN 網路:5 億美元
Open-RAN 網路資金:15 億美元
國防安全微電子補助:20 億美元
太空載人登陸系統研發:100 億美元
該立法標誌著美國在經濟、技術和外交上與中國的競爭採取了一種全政府方式來對抗中國
。在無盡的前沿法案標題將改革和提供必要的刺激,以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該
法案中包括的其他參議院優先事項,包括對半導體製造、量子計算、關鍵原物料和 Open
RAN 開放無線電接入網路的補貼,到載人太空探索以及優先事項。
值得注意的法案條款
A 部:晶片及 O-RAN 5G 緊急撥款
在財政部設立了為美國生產半導體基金激勵措施。在 2022 財年為該基金撥款 240 億美
元。其中 20 億美元用於激勵對美國設施和設備的投資,用於成熟技術節點的半導體製造
、測試或先進封裝。在 2023 財年為該基金撥款 70 億美元,2024 財年為 63 億美元,
2025 財年為 61 億美元,2026 財年為 68 億美元。
在財政部設立了為美國國防基金生產半導體激勵措施,以滿足國防部和情報界獨有的研究
、開發、勞動力發展和其他要求。在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每年為該基金撥款 4 億
美元。
在財政部設立了為美國生產半導體激勵國際技術安全和創新基金,以提供國際信息和通信
安全和半導體供應鏈強化活動。在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每年為該基金撥款 1 億美
元。
為 2022 財年的公共無線網路供應鏈創新基金撥款 15 億美元。
B 部:無盡邊境法
為國家科學基金會(NSF)設立 10 個技術重點領域,重點關注:
人工智慧、機器學習、自主性和相關先進技術
高性能計算、半導體和先進的計算機硬體和軟體
量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機器人、自動化和先進製造
預防或降低自然和人為災害之技術
先進的通訊技術和沈浸式技術
生物技術、醫學技術、基因組學和合成生物學
數據存儲、數據管理、分佈式帳本技術和網路安全,包括生物識別技術
先進能源、工業效率技術(包括電池)和先進核技術(包括用於發電技術)
先進材料科學,包括複合材料和二維材料
第六章 – 太空議題
指示商務部開展民用和商業太空態勢感知和基本太空交通管理計劃,並為 SSA 卓越中心
撥款 2000 萬美元。
授權 NASA 的活動,包括該機構的探索、科學、航空、STEM 教育和技術任務。
在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為 NASA 的載人著陸系統授權 100 億美元。
將國際太空站的授權延長至 2030 年,並指示 NASA 採取措施發展太空經濟。
要求美國在國際太空站的使用壽命期間及之後在低地球軌道上保持持續的人類存在。
指示 NASA 改進其行星防禦措施,以保護地球免受小行星和其他近地物體的侵害。
授權 NASA 航空研究,包括 X 飛機飛行演示計劃、高效推進概念和先進複合材料。
C 部:2021 年戰略競爭法
第一章 – 投資於有競爭力的未來
授權美國國務院向美國公司提供與中國有關的全球供應鏈多元化和管理問題的援助。
從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授權 7,500 萬美元用於建立基礎設施交易和援助網絡,以
推動印太地區基礎設施的發展。
從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授權 1,000 萬美元用於建立數字連接和網絡安全夥伴關係
,以幫助各國擴展數位基礎設施並加強網絡安全。
從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為“反中國影響力基金”撥款 3 億美元,以應對中國共產
黨在全球的影響。
授權 1 億美元用於支持和建立獨立的中國媒體以及打擊中國虛假信息的計劃,並從
2022 財年至 2026 財年撥款 1.7 億美元用於支持新聞自由。
授權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某些外國饋贈和與學院和大學簽訂的合同,包括那些可能提
供關鍵技術的潛在訪問權或對大學部門、中心或項目產生影響的外國贈禮。
對國務院高級官員實施離職後限制,禁止他們為外國政府工作。
第二章 – 投資於聯盟和夥伴關係
美國繼續加強與印太地區的盟友和夥伴以及四國集團等團體的安全關係的政治意願。
在國務院內設立技術合作辦公室,以促進與其他先進民主國家的技術合作。
強調在與中國的競爭中使用制裁和限制的重要性。
宣布美台關係是美國印太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根據《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加
強對台灣的承諾。
敦促台灣增加國防開支,並強調美國對台灣實施不對稱國防戰略的堅定承諾。
呼籲將台灣納入聯合國、世衛組織等國際機構。
D 部: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規定
第一章 – 確保國內製造能力
第二章 – 網絡和人工智能
E 部:迎接 2021 年中國挑戰法案
第二章 – 保護美國國家安全
標題 A –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建議總統利用所有現有權力實施制裁,以打擊中國政府、人民或政府擁有或控制的實體的
惡意行為。
要求對總統每年認定為代表中國支持或參與網路攻擊或以其他方式破壞美國網絡安全的外
國實體或個人實施制裁。對人的制裁是阻止財產交易,使他們沒有資格獲得簽證、入境或
假釋進入美國 對實體的制裁包括阻止進出口銀行的援助、美國金融機構的貸款、公司官
員的簽證以及銀行或財產交易。
要求對總統每年認定為竊取美國商業機密、為此類竊取提供財務或其他支持或從此類竊取
中受益的外國人或實體實施制裁。制裁類似於該法案對破壞美國網絡安全的個人或實體施
加的制裁。
標題 B – 出口管制審查和其他事項
聲明美國的政策是使用出口管制來保護國際公認的人權。該法案要求商務部長審查出於控
制犯罪原因而受到管制的物品,並決定是否需要更多的出口管制來保護人權。它確立了與
侵犯人權有關的最終用途控制的權力。
CFIUS 審查或調查外國人向高等教育機構提供的贈禮或學校與外國人簽訂的合同,如果它
不是《國防生產法》下的涵蓋交易應禁止。
綜合以上來看,該法案是美國在大規模產業政策上的第一支箭,也是數十年來公共資金對
新興技術的有系統且廣泛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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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通過價值2500億美元的法案,大規模資助國內半導體、通訊、太空探索等策略成
長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