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zyota (組合車)》之銘言:
: 不就是因為法條太硬太難懂,
: 規則常常需要用到前後好幾個交易日
: 統計太難算所造成的?
法條難懂很正常,不然幹嘛要有律師?
因為法條必須很嚴謹的去規範一個東西,不能跟你們一樣憑感覺。
統計太難算也很正常,就是因為要嚴謹,才會去考慮一堆六日、十日、六十日,
類股平均等東西。
處置一檔股票,絕對不是僅僅因為「漲多」,而是他必須異常於整體及類股。
所以說要改革的話,如果是著眼於法條太難懂,或者統計太難計算,恐怕會被金管會
的官員在背後笑到肚子痛吧。
其實處置法規實施至今約26年,其中有23個年度都有動態在修正內容,這個可能
沒幾個人知道吧,就我看這串的討論,大部分的人以為這是20~30年前的老東西。